这便于用的,就是把刚才提到的三点改掉的本子。这三点是:一,分韵部不用生疏的《集韵》,而用平水韵,或说诗韵;二,入声字作平、上、去三声字用的情况不收,这虽然未必合乎事实,却可以收简易之效;三,过于生僻的字删了。这种便于用的词韵,想是因为适于一般偶尔有兴致也填填词的人的需要,清代晚期就有了,如陈祖耀校正的《增订晚翠轩词韵》就是这样。近人王力先生《诗词格律》,龙榆生《唐宋词格律》,所举词韵也是这类型的。王先生因为是兼讲诗词,所以词韵附在《诗韵举要》里,某韵部再分,用加星号以分辨的办法(如九佳字分为两组,总称为“佳半”和“佳半”,诗韵九佳部分“佳”、“涯”等字右肩加星号,“街”、“鞋”等字不加,表示两组字在词韵中有别,加星号的属第十部,不加的属第五部,要分用)。龙氏书专讲词,就可以避免合伙的麻烦。以下具体介绍词韵,说明部分抄《诗词格律》讲词韵的一些话,词韵部分抄《唐宋词格律》书后附的《词韵简编》。
以下抄王力先生的说明:
关于词韵,并没有任何正式的规定。戈载的《词林正韵》,把平上去三声分为十四部,入声分为五部,共十九部。据说是取古代著名词人的词,参酌而定的。从前遵用的人颇多。其实这十九部不过是把诗韵大致合并,和上章所述古体诗的宽韵差不多。……
这十九部大约只能适合宋词的多数情况。其实在某些词人的笔下,第六部早已与第十一部、第十三部相通,第七部早已与第十四部相通。其中有语音发展的原因,也有方言的影响。
入声韵的独立性很强。某些词在习惯上是用入声韵的,例如《忆秦娥》、《念奴娇》等。
平韵仄韵的界限也是很清楚的。某调规定用平韵,就不能用仄韵;规定用仄韵,就不能用平韵。除非有另一体。
只有上去两声是可以通押的。这种通押的情况在唐
代古体诗中已经开始了。
以下抄《唐宋词格律》后附的《词韵简编》:
第一部
平声:一东二冬通用(以下分一东、二冬两组,举两韵包括的字,如东、同、童、冬、鼕、彤,等等,从略。下同。)
仄声:上声一董二肿
去声一送二宋通用
第二部
平声:三江七阳通用
仄声:上声三讲二十二养
去声三绛二十三漾通用
第三部
平声:四支五微八齐十灰(半)通用
仄声:上声四纸五尾八荠十贿(半)
去声四寘五未八霁九泰(半)十一队(半)通用
第四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