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韵也是格律方面的事,因为附庸可以蔚为大国,所以标个独立的题目。前面讲近体诗,讲古诗,都谈到押韵;这里讲词,又谈押韵,是因为,如果押韵情况可以分为宽严两类,词的押韵属于宽的一类(即大不同于近体诗),却又不同于古诗。这是说,它有自己的习惯或办法,所以需要自立门户。说习惯或办法,不说规定,是因为它不像近体诗,有官定的韵书,必须遵照办理。没有官定的,情况与古诗同。但又有异点。一最显而易见,古诗用的是汉魏六朝的音,词是唐宋以来的,音随着时代变,而且相当快,所以必有异。二是作者有别,古诗,主流出自文人的笔下,容易偏向规矩;词就不然,主流出自歌女之口(文人模仿,绝大多数愿意走老路),容易偏向随便。甚至如李渔所说,词要有意求俗。这样,近于下层、村野,表现在押韵上就成为不细致,或说安于差不多,总之,限制就宽了。还有个结果,是纷歧就多了。就是说,有时就不免,这一首如此押,那一首如彼押。没有官定的韵书,实例又不能车同轨、书同文,有什么办法排比个“词韵”?
昔人,专说既三思又不乱说的,用的是带点势利主义的归纳法,就是多取大家的作品,把押韵相同的情况(如柳永、周邦彦等都这样押)集到一起,看,如“中”、“红”等(诗韵属一东)和“宗”、“农”等(诗韵属二冬)都用在一首里,就可以断定,作词,押韵,属于一东的字可以和属于二冬的字通用。这样的断定积累多了,会碰到,某一种情况,实例少,某一种情况,像是越出常轨,应该认可还是不认可的问题。这也可以宽,是有闻必录;可以严,是取重舍轻。因而词韵就难得同于诗韵,一刀齐,而是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纵使偏于小节)。对于余事填填词的,这些也可以不多追问,因为难于理清楚,而且用处不大。以下想由简明入手,以实用主义为原则,先介绍早已有成品的词韵。
由清朝道光年间的《词林正韵》说起。其前有过这类作品,如宋人的《菉斐轩词韵》(真本可能不传),清初李渔的《词韵》,其后还有比较通行的吴烺等著的《学宋斋词韵》,等等,都瑕瑜互见,甚至瑕比瑜多,不足为训。《词林正韵》是苏州人戈载所著。戈氏功名不高(只是个贡生),没有官位,一生致力于词学,著《词林正韵》,他自己说用意是:
填词之大要有二,一曰律,一曰韵,律不协则声音之道乖,韵不审则宫调之理失,二者并行不悖。韵虽较为浅近,而实最多舛误。此无他,恃才者不屑拘泥自守,而谫陋之士往往取前人之稍滥者,利其疏漏,苟且附和,借以自文其流荡无节,将何底止?予心窃忧之。因思古无词韵,古人之词即词韵也。古人用韵,非必尽归画一,而名手佳篇,不一而足,总以彼此相符,灼然无弊者,即可援为准的焉。于是取古人之词,博考互证,细加辨晰,觉其所用之韵或分或合,或通或否,畛域所判,了如指掌。又复广稽韵书,裁酌繁简,求协古音,妄成独断。凡三阅寒暑而卒事,名曰《词林正韵》。非敢正古人之讹,实欲正今人之谬,庶几韵正而律亦可正耳。(《词林正韵发凡》)
这是以古人作品为事例,用归纳法;加一点点势利主义,以探求韵部的分合情况。所谓势利主义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取大家之作,二是存大同而舍小异。这样定下来的词韵,自然与诗韵还有小分别,是:诗韵来于宫定,因而作诗,韵的对错是绝对的;词韵来于推定,因而作词,韵的对错只是大致如此。幸而对于余事填填词的,这大致如此也就够了。
《词林正韵》,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过影印本,有兴趣可以找来看看。说“有兴趣”,意思是也可以不找来看。理由有消极方面的,总的说是不便于用。分着说呢,一最显著,戈氏标韵部,用的是《集韵》,繁且不说,熟悉平水韵的人一定感到生疏别扭。举平声第一部为例,《词林正韵》的总说明是“一东二冬三錘通用”,“一东、二冬”之外又冒出个“三锺”来,脑子里的地盘已经被诗韵占据的人自然会感到不习惯。二不显著,却关系不小,是对于入声字作平声字或上声字或去声字用,戈氏也给予显要的地位,究竟合适不合适?(问题留到下面谈)三是收字求详备,其中绝大多数日常用不到。可以不看《词林正韵》,理由还有积极方面的,是已经有便于用的,当然就不必兼收不便于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