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认识的分歧
要不要学会文言,旧时代不是问题,因为文人要用,不会就不能应付科举考试,不能处理社会生活。“五四”前后兴起文学革命,问题来了。前进的许多人说文言是死文字,早该抛弃,要改用白话写。到三十年代,照前进的人的看法,白话的新文学是彻底胜利了。胜利了,文言推位让国,当然就不再有要不要学会的问题。这样,好像问题就不再有。其实不然,因为事过境迁,平心静气地回顾,就会发现,那时候的胜利,主要是在改用白话写方面;至于怎样对待文言,是或者没有考虑,或者考虑而戴着有色眼镜,没看清楚。例如文学革命的倡导者胡适写了一本《白话文学史》(只有上卷),说有价值的文学作品都是白话的,意思是文言作品毫无价值;因为没有价值,似乎也就没有接受文化遗产的问题。这种极端的说法对吗?推想现在绝大多数人不会同意。其实,就是胡适自己,文学革命之后,还写了《中国哲学史大纲》(也是只有上卷),晚年还用力研究《水经注》。可见就是改用白话写已经成为定局之后,如何对待文言的问题并没有解决。没解决的重要表现还有,五六十年来,教材里有文言,学生还在学。学,当然希望学会。学会,有目的。目的可以广,是接受文化遗产;可以狭,是欣赏一些古典文学作品;此外,有些人还认为,用现代语写可以从文言里吸收些营养。总的精神是文言还有用,应该学。可是也有不少人,从实际出发,认为学会很难,并且对学习科技没有什么帮助,浪费时间不合算,应该不学。学,有理由,不学,也有理由,相持不下,于是这文学革命时期留下的问题反而复杂起来。
问题复杂,是因为相反的两方,所说都有道理,并且都有事实的根据。文言的价值,如第四章前半所说,大概绝大多数人会承认。这样,不学因而不会,接受文化遗产、欣赏古典文学作品等事自然就做不到。这就整个国家说是不小的损失,就个人说也是不很小的损失。可是,事实上,学会确是不易(主要由社会统计方面看),并且,不学不会,对于通晓科技,甚至在科技方面拔尖,似乎都没有什么影响。意见不一致,如何实行也就难于确定,所以说,问题更加复杂了。
10.1.2应该兼顾
两极端的办法斩钉截铁,优点是干脆。但有缺点,是由对立的一方看,行不通。偏于一端行不通,显然,可行的办法只能在中间,也就是在学和不学之间。这中间的路是原则,至于具体办法,因为有整个国家和单个人的区别,那就还要分析。
就整个国家说,中间的路是有人学,有人不学。有人学,接受文化遗产一类的任务就不至完全落空;有人不学,浪费时间不合算的忧虑就可以相对减轻。这样打折扣的兼顾,推想相持不下的双方都不会十分满意,但也实在想不出能使双方皆大欢喜的办法。这里假定兼顾的办法可行,下面一些问题就来了。首先是什么样的人学,什么样的人不学。这原则上不难定,是需要用文言的人学,对文言有兴趣的人学。比如一个人的专业或愿意从事的专业是整理古籍、研究古代汉语或研究本国史等等,他就不能不学文言。不从事与文言有关的专业的,也许愿意读《史记》《文选》、杜诗等多种典籍,他也就不能不学文言。需要的和愿意的相加,会有多少人?这很难说,幸而关系不大,可以不管。接下来一个问题是,怎么能断定某些人是需要学或愿意学的,某些人是既不需要学又不愿意学的。想知道爱吃不爱吃,先要吃一些试试。这就使我们陷入像是矛盾的圈圈里:因为决定不全学,反而要全学。这是说,早期(比如小学后半和初中前半)总要都学,才能稳妥地分辨哪些人可以学,哪些人可以不学。再下来的问题是教育行政部门如何定学制,教师和家长如何考察和引导,出版部门如何制定出版文言读物计划,以保证这先尝后买的办法能够顺利实施。这些是具体措施方面的事,可以不多谈。
就个人说,中间的路是可以学,可以不学。决定学不学的标准仍是上一段指出的:要看有没有必要,有必要,非学不可;没有必要,可以不学,但是如果有兴趣,那就也非学不可。这样做,整个国家和个人,由实行和收获两方面看,就有了大差别:整个国家是两全,个人是走一极端。不过总的精神是一致的,都是:学,有机会;不学,有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