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引路。打个比方,学生是外地的甚至外国的旅游者,想用有限的时间饱看北京的风光;教师是导游者,就必须能够说清楚,都有什么可看,看某个地方,可以利用什么交通工具,顺着什么方向走,看的时候要注意些什么,等等。教语文也一样,学生起初都是不辨东西南北的,身上背着家长的希望(变不通为通)来求学,几乎是每迈一步都要教师来指点:学语文是学什么,怎样学,怎样向前走,哪条路平坦,哪条路崎岖,最终要走到哪里,等等。再说具体一点,比如学生拿到语文课本,或者什么课外读物,翻翻,通常会提出种种问题:这个字怎么讲?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这段话的大意是……,对吗?我不喜欢这一篇,是怎么回事?某一本我看完了,再看什么好?你的意见,我不同意,可以说说吗?等等。教师要有问必答,虽然不必担保都正确,却要言之成理,使学生心服;更重要的是要有助于学生顺利地前进。有时候,有的学生默默然,那表示他还没有走到能够提出问题的地点,是问题更大,这就要用到启发式,牵着他向前走,或推着他向前走。
(2)还要适当地因材施教。上面提到旧时代学塾中合屋不合班的教法,现在全套引进不容易,似乎也没有必要,但适当地采用一些还是可以的,或说应该的。以读为例,不同的学生,资质不同,兴趣不同,学力也有高下之分,那就不能求画一,要读什么都读什么,要读多少都读多少;而最好是,应该吃酸的就供山楂,应该吃辣的就供青椒,只要能够吃饱了养壮了就成,食单却不要求一律,而常常是故意不一律。
(3)还要严格要求。上面多次说到自由,说到主动,这不是放任,因为它有明确的目的,是学好语文,能写通。就这目的说又没有自由,绝不放任。再说简单明快一些,是只有前进、求快求好的自由,没有踏步不进、不快不好的自由。学,未必是本能所具,因而培养兴趣并不容易。这有如上路的马,如果不好好往前跑,就不能不打几鞭子。鞭子是比喻,意思是要严格要求。这包括大大小小的许多事,只举两个例:a.限定半个月读完一本课外书,交读书笔记,某一学生到期没读完,不交笔记,决不通融,扣分不算,还要补上。b.作文,字写得既不清楚,又不整齐,或者标点马马虎虎,也决不通融,扣分不算,退回,重写。
(4)还有更根本的任务要争取完成,是引导学生,使他们逐渐培养成学语文的兴趣,也就是读写的兴趣。有了这种兴趣,鞭子用不着了,“多”和“熟”没有问题了,也就是一切都可以水到渠成。其实,所谓兴趣,同上面谈到的以学生为主、以教师为辅正是同一事物的两面或不同阶段,它的形貌的表现是师生在一起读,在一起写,在一起研讨,在一起体会,总之是在一起前进。师,也许有些白发了吧?同孩子们携手前进,是忘年交,我以为,语文课的师生关系最好是这样。
有问必答,因材施教,培养兴趣,携手并进,这比写教案、背教案究竟容易多少呢?——难易是小事,效果是大事,所以凡是与语文教育有关的人都应该平心静气地想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