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曰:“宰我、子贡、有若,智足以知圣人污。”吾为之说曰:污,下也。宰我、子贡、有若三子者,其智不足以及圣人高深幽绝之境,而徒得其下者焉耳。宰我曰:“以予观于夫子,贤于尧[yáo]舜[shùn]远矣。”子贡曰:“由百世之后,等百世之王,莫之能违也。”有若曰:“出乎其类,拔乎其萃,自生民以来,未有夫子之盛也。”是知夫子之大矣,而未知夫子之所以大也,宜乎谓其知足以知圣人污而已也。圣人之道一也,大者见其大,小者见其小,高者见其高,下者见其下,而圣人不知也。苟有形乎吾前者,吾以为无不见也,而离娄子必将有见吾之所不见焉,是非物罪也。太山之高百里,有却走而不见者矣,有见而不至其趾者矣,有至其趾而不至其上者矣。而太山未始有变也,有高而已耳,有大而已耳。见之不逃,不见不求见,至之不拒,不至不求至。而三子者,至其趾也。颜渊从夫子游,出而告人曰:吾有得于夫子矣。宰我、子贡、有若从夫子游,出而告人曰:吾有得于夫子矣。夫子之道一也,而颜渊得之以为颜渊,宰我、子贡、有若得之以为宰我、子贡、有若,夫子不知也。夫子之道,有高而又有下,犹太山之有趾也。高则难知,下则易从。难知,故夫子之道尊;易从,故夫子之道行。非夫子下之而求行也,道固有下者也。太山非能有趾,而不能无趾也。子贡谓夫子曰:“夫子之道至大也,故天下莫能容夫子。夫子盍少贬焉!”夫子不悦。夫有其大,而后能安其大;有其小焉,则亦不狭乎其小。夫子有其大,而子贡有其小。然则无惑乎子贡之不能安夫夫子之大也。
【利者义之和论】
义者,所以宜天下,而亦所以拂天下之心。苟宜也,宜乎其拂天下之心也。求宜乎小人邪,求宜乎君子邪。求宜乎君子也,吾未见其不以至正而能也。抗至正而行,宜乎其拂天下之心也。然则义者,圣人戕天下之器也。伯夷、叔齐殉大义以饿于首阳之山,天下之人安视其死而不悲也。天下而果好义也,伯夷、叔齐其不以饿死矣。虽然,非义之罪也,徒义之罪也。武王以天命诛独夫纣,揭大义而行,夫何恤天下之人?而其发粟散财,何如此之汲汲也?意者虽武王亦不能以徒义加天下也。《乾文言》曰:“利者,义之和。”又曰:“利物足以和义。”呜呼!尽之矣。君子之耻言利,亦耻言夫徒利而已。圣人聚天下之刚以为义,其支派分裂而四出者为直、为断、为勇、为怒,于五行为金,于五声为商。凡天下之言刚者,皆义属也。是其为道决裂惨杀而难行者也。虽然,无之则天下将流荡忘反,而无以节制之也。故君子欲行之,必即于利。即于利,则其为力也易,戾于利,则其为力也艰。利在则义存,利亡则义丧。故君子乐以趋徒义,而小人悦怿以奔利义。必也天下无小人,而后吾之徒义始行矣。呜呼难哉!圣人灭人国,杀人父,刑人子,而天下喜乐之,有利义也。与人以千乘之富而人不奢,爵人以九命之贵而人不骄,有义利也。义利、利义相为用,而天下运诸掌矣。五色必有丹而色和,五味必有甘而味和,义必有利而义和。《文言》之所云,虽以论天德,而《易》之道本因天以言人事。说《易》者不求之人,故吾犹有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