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庆幸自己获救时,没想到头狼从地上又跳了起来,一口咬住了马尾巴,并拼命往后拽,坐骑负痛,使劲向前,试图挣脱。头狼却突然松口,坐骑用力过猛,一下子跌倒在地。我也被掀下来,摔得眼冒金星。恍惚间,直觉得右脚腕钻心地疼,紧接着是左脚腕。头狼对我下手了!我一个鲤鱼打挺,根本站不起来。头狼发出恐怖的怪叫,恶狠狠地向我迎面扑来!它的眼睛阴毒无比,满含着对人类的刻骨仇恨。我突然意识到,如果没有枪,人类根本不是野兽的对手。在它完全疯狂的狂抓滥咬下,我很快满脸是血,眼睛都睁不开了,只能用手护住咽喉。看样子它一定要将我置于死地。
直到大队人马赶到了,头狼仍不顾一切地撕扯我。同志们冲上来,把它砍成肉块,才算把它拖开。我变成血人,早已不省人事,多亏抢救及时,才算捡了条命。
我因在这次行动中的特殊而勇敢的表现被授予“打狼英雄”的光荣称号,但我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落下了终身残疾。那血腥、残忍的一幕幕真是不堪回首。我们把狼群全消灭了,但未必就是最后的胜利者。如果能够重新开始,我想我和我的伙伴们一定不会那样做了。但我们还有机会吗?
意林札记
阅读过这篇文章后,我们应该相信了——人有人道,狼有狼道。普天之下,人与狼应该是共存的。因为历来人与狼就是大自然生物链上的两个环节,所以摘下哪个都会失衡。当然人道被狼侵犯时,人会认为狼是敌人。反过来,狼无道时,人便成了它的敌人。无论人还是狼,对待敌人谁都不会手下留情,这时候即便是狼也能变得聪明起来,想出种种办法来对付你。何况,那么多同伴残死在它面前。这就正应了,狗急跳墙那句话。其实,我们早一天懂得应共存的道理,我们就不会抱着一定要战胜狼的心理残忍地去对付狼了。(端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