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 年,蒋介石的国民政府在军事和经济上都面临着严峻的危机。军事上,蒋军在战场上连连失利。仅1947 年一年,就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歼灭了152 万人;东北、山东、陕西的大片土地获得解放;济南、长春、锦州、沈阳等战略要地也在解放军的重重包围之中。
经济上,国民党又面临着财政崩溃危险。1947 年的军费开支高达100 万亿“法币”,而这一年的财政收入仅仅17 万亿“法币”,照四大家族之一的宋子文的话说,亏空的83 万亿“法币”“全靠印刷机来弥补”。财政部在上海有5 家大印钞厂,一分钟可以印制“法币”1600 万元,日夜不停地开机印刷,仍然赶不上需要,又到英国、美国去印,用飞机运回来,就立刻投入流通渠道。滥发钞票的结果,必然造成物价飞涨,货币贬值,再加上政府官员贪污腐败,索贿受贿,奸商投机倒把,哄抬物价,弄得全国老百姓无法生活。
有的编出顺口溜来唱:“大官大贪,小官小贪,贪到结果,百姓死完;你做你捞,我做我捞,捞到临了,地无寸草..”
在这样的困境中,蒋介石一再想方设法,挽救危局。他避开军事、经济大崩溃的根本原因不提,认为只要改革币制,发行“金圆券”;同时严厉打击贪污腐败和投机倒把,就能挽救危机,挽回民心,巩固蒋家王朝的统治。
于是,就有了蒋经国临危受命,在上海“打虎”这一段故事。
事情还得从“法币”说起。“法币”就是法定货币的意思。辛亥革命前后,中国由过去的使用银元与制钱,逐渐过渡到使用钞票(纸币)与铜元。
但发行钞票的银行很多,所以市面上流通的钞票很混乱。蒋介石取得国民政府领导权后,一直想推行法定货币,统一币制,控制中国的财政金融大权。
这样,在经过多年筹划之后,国民党政府在1935 年11 月3 日宣布,以中国银行、中央银行和交通银行发行的钞票为法定货币,一百元“法币”折合美元29.75 元。第二年又规定中国农民银行的钞票“与法币同样行使”,这样就形成了四大银行统治中国货币体系的局面。
“法币”开始行使时,信誉还是比较好的,到1937 年抗日战争爆发前夕,四大银行发行的“法币”总额只有14 亿元。在八年抗战期间,因为军费开支和物价飞涨,发行额增加到5000 亿元。从1946 年3 月到1947 年4 月,蒋介石为了进行反对共产党的内战,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将“法币”发行额陡增至16 万亿元以上。最后,到1948 年8 月,“法币”发行额竟达到660 万亿元,等于抗战前夕发行额的47 倍,而物价上涨高达3492 万倍!据当时人记录,一斤茶叶要80 万元,一顶单人蚊帐和一条草席就要1290 万元,一市两黄金要值“法币”五亿元以上。老百姓上街买东西要用麻袋装钞票!
蒋介石政府也知道“法币”已完全失去了人民的信任,所以想发行新的一种钞票,来重新稳定金融危机。当时,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是翁文灏,财政部长是王云五,中央银行总裁是俞鸿钧。蒋介石对翁文灏说:“军事完全由我自己主持,与行政院无关。财政方面,应以财政部为中心,中央银行帮同处理,同心协力来挽救十分艰难的局面。”王云五立即提出了发行“金圆券”代替“法币”的建议。他的办法是以政府的行政手段来收兑或收存全国人民所持有的黄金、白银和外币,换给“金圆券”实行管制经济。在行政院下设“全国经济管制委员会”,另在全国若干“管制区”,由“经济管制督导员”负责执行这项工作。
王云五的建议得到了蒋介石的赏识。1948年7月,蒋介石在莫干山避暑时,专门把翁文灏、王云五、俞鸿钧等人找到山上,商讨币制改革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