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第二天,这位中尉竟然活得好好儿的,这可叫人莫名其妙了。人们去问他是怎么回事,他耸耸肩膀说,他还没有接到西尔维渥与他决斗的任何通知,军官们信不过,上西尔维渥家去探望,只见他正站在院子里,面对贴在大门上的纸牌,举着枪,子弹一颗接一颗地打进去。
过了三天,中尉还奇迹般活着。一问,说西尔维渥竟饶恕了他。这说明什么?只能说明西尔维渥胆小如鼠,是个怕死的窝囊废。因此,军官们马上冷淡了他,很少上他家去了。因为年轻的军官一贯认为,勇敢是男人美德的高峰。
有一天,西尔维渥来邀请军官们上他家去赴宴,说他就要离开这里,想跟大家告个别。盛情难却,在约定的时候,大家来到他家。他所有的行李已全收拾好了,只留下四堵光秃秃、弹痕累累的墙壁。主人很快乐。他这快乐的情绪感染给了大家。这一夜,年轻军官们都忘记了以前的不愉快,热诚地预祝他“旅途平安,万事如意”。散席后,大家走了,他留下一位过去很要好的朋友,对他说了他之所以不与中尉决斗的原因。
他脸色惨白,眼睛发亮,默默地抽着烟斗,然后说:“因为,因为我的生命不是我的,我没有权利让自己死亡。6 年前,我挨了人家一个耳光,而我的仇人眼下还活得好好儿的。”这句话大大地引起他朋友的好奇心,他问:“你没有与他决斗?”西尔维渥捶捶头说:“不,决斗过,这是我们决斗的纪念说着,他站起来,去帽盒里拿出一顶镶有金边和垂金流苏的红帽子出来。他戴个帽子,帽子离额上1 寸的地方给子弹打了一个窟窿。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当西尔维渥在一个骠骑兵团服役的时候,他很粗鲁,还常常酗酒。那个时候的军官,是以此自豪的。这时,团里盛行决斗。每次决斗,他不是当事人就是公证人。同事们个个敬他若天神,而团长们却拿他当祸水精。正当他在团里威风八面的时候,不料来了一个年轻的伯爵。他漂亮、聪明、勇敢,而且有的是钱,他的来到一下子夺去了西尔维渥团队宠儿的地位。他就对伯爵恨恨不已,时不时找他的岔子。有一次,西尔维渥当着众人的面污辱了他。伯爵光火了,跳起来,打了他一个耳光。当然,这件事的结果是第二天一早的决斗。
第二天一早,大雨初停,朝阳升起,枝头好鸟翠羽尚湿,娇鸣不己。地下红瓣狼藉。这一荒野四周的大小峰峦,碧如新洗,四周黛色的深浅,衬托出山谷的浓愁。西尔维渥跟公证人站在指定的地点,焦躁地等着伯爵的到来,好一会,才见他从容地来了。他的军服搭在马刀上,手里捧着一顶盛满樱桃的军帽。公证人给他们量出了12 步的距离。原来是应该归西尔维渥先放的枪,凭他的枪法,可以这么说,年轻伯爵的这条命是稳捏在他手里的。可是愤恨的激动使他不敢相信自己的手,为了能让自己静下心来,他宁愿将这第一枪的权利让给伯爵,伯爵不同意,于是两个人占阄。占阄的结果是伯爵开第一枪。伯爵耸耸肩膀,毫不留意地拿起手枪,手起一枪,子弹打穿了西尔维渥的帽子。现在,西尔维渥已安静下来,可以这么说,他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一枪送他上西天。他眯着眼想从这位时代骄子的神色上找出哪怕一丝一毫的惊慌和恐惧来,可是,不!只见这位年轻伯爵安详地站在12 步开外,一面专心致志地在帽子里挑选熟透了的樱桃吃,一面将樱桃核“呸呸”地吐到西尔维渥的脚下,他简直对自己的生命毫不关心。这股悠然自得激怒了西尔维握,他想,一个人不怕死,你在这里要走他的生命又有什么意义?
他就阴沉沉地说:“阁下,您眼下似乎对死并不感兴趣,您请回去吃早餐吧,我不打扰您了。”伯爵道:“不,您没打扰我,您就开枪吧。不过,您现在不想开也随您的便,反正这一枪的权利是您的,您随时要开就来,在下听候您的吩咐。”于是,他们两个人就这样各走一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