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克劳蒂知道纽约市并不远,不足以与她所承受的不公平相提并论,但她知道那是个让人迷失的好地方。她妈妈麻将俱乐部里的女士们都称它作“都市”,她们大都没去那里冒险过,那太费体力,而且令她们神经紧张。她小学四年级时,班上曾去曼哈顿的古迹参观旅游。当时全班都参加了,只有约拿瑞特的妈妈怕儿子会在纽约的人群中被冲散,所以不肯让他去。瑞特太太是个不简单的人物,她说她确信约拿一定会走失,而且那儿的空气也有害他的健康。
克劳蒂很喜欢纽约,因为它优雅、位置重要,而且很繁忙,是全世界最佳的藏身处所。她仔细研究过地图和旅游指南,并回想了过去每一次的班级旅行。她为自己草拟了一项特别的地理课程,还收集了一些介绍美术馆的小册子,暗地里进行研究。
克劳蒂也决定要放弃一些习惯,试着不吃圣代就是一种最好的练习。为了要省下买圣代的钱,她只好改吃妈妈放在冰箱里的冰棒。通常她每星期要花四十分钱买圣代。而她每天只有十分钱的零用钱,要是她不小心早上忘了整理床铺而触犯了家规,就拿不到零用钱了。她确信自己的零用钱是全班最少的,而且其他六年级的学生家里大部分都有全职的女佣帮忙,而不是雇用那种两星期才来打扫一次的小时工。在她存钱的期间,有一次杂货店忽然打折特价卖,橱窗上的海报写着:冰激凌圣代,二十七分。她忍不住买了一个来吃。虽然只花了二十七分钱,却使她离家出走的计划必须延期。当克劳蒂决心要离家出走后,她便开始享受着计划的乐趣,订立一个长期而且周详的计划是她特殊的才能之一。
杰米,这个被她选中的弟弟,虽然他每隔一星期就有能力买一个圣代,但他对圣代一点兴趣也没有。一年半以前,他把生日和圣诞节所得到的钱,全部拿去买了一台日本制的收音机。偶尔他也会买些电池。这次离家或许会用得到收音机,这是选择杰米的另一个好处。
每个星期六,克劳蒂得负责清理所有的垃圾桶,这是她向来鄙视的工作。家里有好多垃圾桶,除了她父母共用一个之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卧室和垃圾桶。几乎每个星期六,史提夫都会将削铅笔机里的笔屑倒入垃圾桶。克劳蒂知道他是故意这么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