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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段:职业成长  学科:文学  发布:2022-05-07  ★★★收藏章节〗〖手机版

第十三炮

男人腰板笔挺,肤色黑里透红,让我油然地想起,在电影里看到过的那些狂妄而果敢的美国军官的形象。但他不是美国军官,他是个彻头彻尾的中国人。而且他一张口说话我就听出来他是我们这地方的人。他讲着和我一样的方言土语,但是他的衣着打扮和举手投足,都显示出他来历神秘,出身不凡。一句话,这绝对是个见过大场面的人。与他相比,我们村子里的大人物老兰,就是一个十足的土鳖了。(刚想到此处,就仿佛听到老兰说:我知道城里那些小市民瞧不起我们,他们认为我们是土鳖。呸,到底谁是土鳖?我的三叔,是国军的飞行员,与飞虎队长陈纳德是烟酒不分家的兄弟。当大多数中国人还不知道地球上有个美国时,我三叔就跟美国大妞谈过恋爱,竟敢说我是土鳖!)他走近庙门,微微一笑,脸上出现了孩子般的顽皮神情。他这种神情让我感到与他似曾相识,很是亲切。然后他就拉开了裤子的拉链,对着庙门,哗啦啦地撒尿。溅起的尿水,零星地落在我赤裸的足上。他那根肉棍子,与大和尚身后的马通神好有一比。我感到他是在侮辱我们,但看看大和尚,竟然还是纹丝不动,甚至脸上还出现了几乎难以觉察的微笑。大和尚的面孔正对着那人的鸡鸡,而我是斜对着。正对着的不恼,斜对着的还恼什么呢?那人的膀胱功能强大,撒出来的尿足足能淹死一棵小树。许多的尿液,漾着啤酒般的泡沫,环绕着大和尚的破蒲团流淌。撒完了尿,他蔑视地抖抖,看我们不理睬他,就背转身去,伸展开胳膊,扩张胸膛,嘴巴里发出低沉的吼叫。我看到,他右边的耳朵,被阳光照透,像芍药的花瓣一样粉红。一群上个世纪三十年代交际场上那种女人,身穿着剪裁合体的旗袍,显示出窈窕的身段,烫着大鬈小鬈的头发,散发着珠光宝气,举手投足,一颦一笑,都透出一种今人难以模仿的风度。我嗅着从她们身上散发出来的陈腐而高贵的气味,心中洋溢着十分的感动。仿佛这些人,都与我有转弯抹角的亲戚关系。这些女人如一群羽毛绚烂的鸟儿,莺歌燕语,唧唧喳喳,一拥而上,把穿麂皮夹克、耳朵透明的男人包围了。她们有的扯着他的衣袖,有的抓着他的腰带,有的暗中拧着他的大腿,有的往他的口袋里塞纸条,有的往他的嘴里喂糖果。有一个看起来很泼、年龄不好猜测、嘴唇上涂抹着银灰色唇膏、穿一件洁白的丝绸旗袍、当胸绣着一枝红梅花、乍一看好像刚被一梭子子弹打中、还没来得及死去、胸脯高得如鸽子、看上去十分性感的女人,上前去,一耸身,高高的鞋跟离开了布满淤泥的地面,手却揪住了男子的那扇大耳朵,用略带沙哑的甜蜜嗓音骂着:小兰子,你这个忘恩负义的狗东西!那个叫小兰的男人,夸张地叫唤着:哎哟我的干妈,我对谁都敢忘恩负义,也不敢对您忘恩负义啊!还敢犟嘴,女人的手上又加了点劲儿,男人歪着脖子告饶不迭:干妈,亲妈,你轻点,小兰再也不敢了,小兰请干妈去消夜赔罪好不好?女人放开手,恨恨地说:你的一行一动,我都了如指掌,你如果敢跟我调皮,我就让人劁了你个狗杂种。男人夸张地用手捂住裆间,大声叫嚷着:干妈饶命,小兰还靠着这个宝贝传宗接代呢。传你娘的大腿。那个女人骂着,说,看在众家姐妹的面子上,给你个立功赎罪的机会,你想请我们去哪里消夜?去"天上人间"?麂皮男子问讯着。不去,不去,那里新来了一个守门的鬼子,身上散着臭气,我一闻到他的气味就想吐。一个大眼睛尖下颏的女子尖声说。她穿着一件紫色碎花布旗袍,头上束着一条紫色的缎带,化了若有若无的妆,看起来温文尔雅,犹如一朵矢车菊。那就听玉小姐的,一个丰腴的身体把黄色的绸旗袍几乎要涨开的女人用明显的讽刺口吻说,玉小姐跟着小兰吃遍了全城大小饭馆,哪里好吃,她自然是最清楚的。玉小姐撇了一下嘴巴,但脸上还是挂着微笑,说:皇家庄园的翅汤是最好的,沈夫人您说呢?她征求着先前那个拧过小兰耳朵的贵妇的意见。既然是玉小姐说了,那就去皇家庄园。贵妇人不冷不热地说。开路!麂皮男人扬起右臂,挥动了一下。一群女人簇拥着这个男人往前走去。我看到,他的两只手,分别按在两个女人圆滚滚的屁股上。他们转眼间没了踪影,但她们留下的香气还在院子里扩散,与麂皮男子的尿臊混合在一起,变成一股刺鼻的怪味。外边传来汽车发动、开走的声音。庙堂和院子里恢复了宁静,我看看大和尚,知道我应该做的事情,就是继续我的诉说。"事情既然开始了,就要有个结尾"。我说:

因为候车的人少,其实并不大的候车室显得宽大空旷。父亲和他的女儿蜷缩在候车室中央那张紧靠着火炉子的木格子条椅上,在他们周围,散乱地坐着十几个候车的人。父亲低垂着头,温暖的阳光从混浊的玻璃窗户透进来,使他的头发闪烁着银灰色的光泽。父亲低着头抽烟,一缕缕青白的烟雾从他的脸下升上来,围绕着他的头颅久久不散,好像那些烟雾不是从他的嘴巴鼻子里喷出,而是从他的头脑里漏出来的。烟的气味很难闻,仿佛是在燃烧破布和废旧的皮革。父亲已经落魄到沿街捡烟屁股的卑贱地步,与那些乞丐一般无二。不,连乞丐也不如。我知道,某些乞丐其实过着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他们抽名烟,喝洋酒,白天穿着破衣烂衫在大街上变着花样要钱,到了夜晚,就换上西装革履去歌厅唱歌,唱完了歌还要去泡妞。我们村子里的袁七就是这样的高级乞丐,他的足迹遍及全国各大城市,经多见广,阅历丰富,能够惟妙惟肖地模仿十几种方言,甚至还能讲几句俄罗斯语,一开口就透出不凡,连村子里的绝对权威老兰也对他敬仰三分,不敢在他的面前拿大。他的家里有一个模样端庄的老婆,有一个正在念初中而且成绩优良的儿子,据他自己说他在十几个城市里都有家眷,他过上了走到哪里哪里有家的幸福生活。袁七吃的是海参鲍鱼,喝的是茅台五粮液,抽的是玉溪大中华!这样的乞丐,给个知县也不换!我的父亲如果能当上这样的乞丐,也算我们老罗家的光荣。可惜,他穷得半死不活,竟然落魄到了在大街上捡烟屁股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