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怎样,我在这儿总有一种做客的感觉。这毕竟是梅子的家,不是我的家。我的家在哪里?是这座城市里的那个小窝吗?那个小窝也是岳父给找的。如果没有梅子一家,我在这座城市连立足之地都没有,那样我就只好长久地住在简陋的集体宿舍了——那是一段难以回首的岁月……那个集体宿舍又潮湿又窄巴,竟然住满了五个人。虽然当时大家都想尽量处好,可最后还是弄到争吵起来。因为其中有一个人会偷东西,不过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他是谁。每过一段时间我们这五个人中就会有一个丢点儿什么。
我对岳母说起这事儿时,她说:“那还不好办吗——你们要学会侦查。”
“侦查了——到最后觉得谁也不像。有一次我新买来的一件汗衫也给丢了。”
“到现在还不知道是谁吗?”
“不知道。找不出谁是小偷,大家就互相怨恨。有一段我甚至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小偷……”
梅子笑起来。岳母毫无幽默感,皱着眉头抬起眼睛:“你拿过别人的东西吗?”
这一问,连梅子的表情也严肃了。
“怎么可能呢,我怎么可能拿别人的东西?”
“乱弹琴!”岳父从一边踱过来,“乱弹琴!”他那两只很嫩的手指在桌子上弹了两下。奇怪的是他这么大年纪了,脸上已有了黑斑,一双手还是这样娇嫩。要知道他可是一个出生入死的人。我看着这两只手,心里闪过一丝不快。
比起这个独门独院,我们的那个小窝太逼仄了,简直不是人住的地方。很长时间我都在想办法,挖空心思扩大空间。后来我和伙伴们终于一块儿动手,给它修补和增添了一点。当时街道上对机关宿舍管理并不严,我们就钻空子,在门前的一侧搭了个棚子,而且还开了个小窗,这样朋友多了就能坐在棚子里喝茶……那一回梅子差点儿没给气死。她说那个加了棚子的小窝简直不像样子,说它更像一个狗窝或者一个狼窝……好在那个棚子没有多久就因故毁掉了。
我很少到岳父的其他房间里去。除了待在梅子过去的那几间、在院里玩耍,再就是到中间那个大些的客厅里去坐。可常常只是坐上不一会儿,就有一些人客客气气地走进来——他们都是岳父的朋友,谈的都是一些莫名其妙的话题。岳父只要和他们在一起,与他们谈话,待不了多久就要激动起来——那时他就要不断地离开沙发,在屋里走来走去。有许多时候他的模样是愤愤不平的。我由此断定,他的这些朋友从养生的角度看是要不得的。
“他们只会说一些大而无当的话。”我有一次听了几句,对梅子说。
“你怎么能这样讲呢!你不会理解父亲他们这一代的。”
我点点头:“他们也不会理解我。他们……”
我的口气中有难以察觉的一丝不恭,但还是被梅子捕捉到了。她每到这时候就有些冲动,说:“你算什么!你还不如他们小脚趾上的一点儿灰呢……”
梅子脸上没有了笑容。我知道这种奇特的比喻真需要一副好头脑。于是这种巨大的侮辱不光没有使我发火,还让我笑起来。我问:
“他们小脚趾上的灰是金粉吗?不过那也没什么了不起。”
“他们在战争年代冲锋陷阵,在山里、在平原上打击敌人,端着枪。我们脚下的泥土渗进了先烈的血啊。他们流血流汗,我们今天才能……”
像背诵一段课文。不过难得她这么激动。我不愿再刺激她了。我得设法缓和一下,于是就嘲笑起她那些头发削短、看上去像是小男孩的照片……
可梅子就是不笑。她再也不笑了。
有一次我应邀到岳父那间屋子里去了一下。
那儿是他的一间办公室。他离休以后没有自己单独的办公室了,于是就在家里搞了一间。这办公室据岳母讲是完全仿照他在机关上的那个大套间搞起来的。只是写字台略小一点,其他差不多处处一样:书架放在什么位置,桌子放在什么位置,都与过去一模一样。这是整座屋子中最宽大最明亮的一间了,用它搞了这么一间大办公室,我觉得既有趣又可惜。岳父告诉我,他每天都保持一个“好的习惯”——像离休前那样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每天必定按时坐到写字台前。
“您忙了一辈子,平时出去走走多好,或者到小院里搞搞花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