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勉强装作镇静的样子送进收条去,人家也镇静地把钱递了上来,连瞟我一眼都不曾,别说打量了。难道他们竟不想认识这么一位妇女作家吗?不,他们是万万猜不着我会亲自来的,他们以为我也许只是她的一个朋友。假如他们知道了我就是她,写这篇文章领这笔稿费的人,他们将不知如何的惊惶失措呢?他们也许会围上来要求我签名,像他们包围电影明星一样…赎,还是别给他们瞧出来吧,我的签名样式不大好,还得回家去练习练习。
一路上捧着稿费回来,我觉得脚下真个飘飘然了,似乎路上的人都在侧目相看,这是某篇文章的作者哪,还是这么年青,一个二十一岁的青年女作家!但是应该不应该让他们知道我是已经有了簇簇呢?而且已经两周岁了,唉,真是悔不该当初采用这个题目。
然而很失望的,路上似乎并无人认识。就是贤,当我买好了一包叉烧在等地回来下酒,希望他一进门便喊:"你这个坏东西,怎么满着我写文章授杂志?今天却给我发现了,让我来罚你?"于是我立刻跑上去捧住他的脸笑道:"该罚的,该罚的。贤哥,我已买了包叉烧来请你喝酒呢!"于是他拉着我的手地双双坐下互相敬酒,买酒买叉烧的钱当然得还我,这该是他贺我的,而钱则可以让我带回去聊表孝恩。不过这些都是幻想,事实到后来则是他吃了我的叉饶与酒,脸上冷冰冰地,把那本杂志往别处一丢看也不高兴看。过了二天,那个杂志社寄了封信来,说是请我以后多多写文章,我赶紧把已往写好的另一篇文章寄出去。再过二天,杂志社又写信来说是稿收到了,又很好,还附了一封别的信来,拆开一看,大大出乎我意外,原来是余白也看到我的文章了,他正在筹备另外一个杂志,叫我快写篇稿去,于是我写稿生活便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