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踏着漆成酱红色的松木板楼梯,爬到楼上,小红孩推开一扇门,侧身立在门边,像指挥交通的警察叔叔一样,左臂弯曲在胸前,右臂伸直在体侧,两只手掌挺直,左掌心朝里,右掌心朝外,两只手掌指示着同一个方向:葡萄厅。
请进吧,亲爱的朋友们,不要客气。我们是贵宾,葡萄厅是雅座。在你们只顾打量从天花板上悬垂下来的穗穗葡萄时,我偶然看了一眼这引座的小家伙,他那双一直是笑眯眯、傻哈哈的眼睛,正对着我们放射毒辣的光芒,这光芒似喂饱了毒汁的箭头,射到哪里哪里腐烂,我的双眼一阵刺痛,一时间就像瞎子一样。
在短暂的黑暗中,我不由地心惊肉跳,在《肉孩》和《神童》中我虚构出来的那位包裹在红旗里的小妖精,竟活脱脱地站在了我的面前,并且还用那双阴鸷的眼睛看着我。就是他,就是他。细细的眼睛,又大又厚的耳朵,鬈曲的头发,二尺左右的身躯。我在《神童》里,详细描述了他在烹饪学院特别食品收购部里策划、领导暴乱的全部过程,在那篇文章里,我几乎把他写成了一个小小的阴谋专家、一个运筹帷幄的天才。我只写到他领导着孩子打死看管他们的“秃鹰”、四散躲藏在校园内便搁了笔,按照我的构思,一起参加暴动的孩子们,一无遗漏地被捉拿归案,送到我岳母领导的烹调研究中心里去,等待着被烹、被蒸、被红烧。唯有小妖精从烹饪学院的阴沟里钻了出来,落在一群从阴沟里打捞食物充饥的乞丐手中,然后再开始他的传奇生涯。可是他并不服从我的调遣,他从我的小说里叛逃出来,加入了余一尺领导的侏儒队伍。他穿着猩红的呢绒制服,脖子上扎着洁白的蝴蝶结,头上扣着猩红的呢绒船状小帽,足蹬着黑油油的漆皮鞋,出现在我的面前。
无论发生什么变故,我也不能冷落客人,压制着内心深处的狂涛巨澜,我让笑容挂在脸上,与你们一起入座。柔软的座椅,洁白的桌布,夺目的鲜花,轻松的音乐,占有了我们的感觉。有必要插一句:这侏儒酒店的桌椅很矮,矮得令人舒适。一位小鸟般的女服务员端着一盘消过毒的方块毛巾走过来。她身体柔弱。端着一盘毛巾显得很吃力,令人心生怜爱。这时,小妖精不见了,他完成了任务应该走,应该去为新来的客人引座,这本是情理中事,但我总认为他的消失暗藏着险恶的阴谋。
朋友们,为了实现“价格八折”,请你们坐等一会,我去见见我的老朋友余一尺。你们在这里,可以抽烟喝茶听音乐,可以透过一尘不染的玻璃,观看后院的情景。
读者诸君,我原本想与你们一起共进丰盛驴餐,但店小人多,坐在葡萄厅里的只有九位,真是抱歉万分。但我们的一行一动,都应该公开,否则便是心怀鬼胎。我在这店里是轻车熟路,找到余一尺十分容易。推开办公室的门,才知道来的不是时候——我的老朋友余一尺,正站在他那张办公桌上,与一位丰臀高乳的女人接吻——对不起,十分对不起,我连声道歉着,对不起,我忘记了敲门求进的起码礼仪。
余一尺从办公桌上跳下来,动作轻捷,宛若一只狸猫。看着我的窘态,他幽默生动的小脸蛋子绽开笑容,尖声尖气地说:
“酒博士,是你这个小家伙,那猿酒研究得怎么样了?可别误了猿酒节,你那个老丈人也是个糊涂虫,跑到猴山去和猴子住在一起……”
他的话滔滔不绝,令人厌烦,但由于我是来求他,只能耐着性子听,脸上还要装出聚精会神的表情。一直等他说完,我才说:
“我约了几个朋友来吃驴……”
余一尺站起来,走到那个女人面前。他的头顶恰好齐着那女人的膝盖。那女人非常漂亮,不像黄花姑娘,一派少妇风韵,两片肥嘟嘟的唇上,沾着一些黏液,好像刚刚生嚼过一只蜗牛。他举手拍拍她的屁股下沿,说:
“亲爱的,你先回去吧。告诉老沈尽管放心,咱余一尺是铁骨铮铮的男子汉,一向是说到做到。”
那女人也是个大方角色,不避嫌疑,弯腰,让两只喷薄欲出的大乳房沉甸甸地砸在余一尺仰起的脸上——砸得余一尺龇牙咧嘴——轻轻地把他抱起来。单纯从体积和重量的角度看,就如同母亲抱着儿子一样,当然,他们之间的关系要比这复杂得多。她几乎是恶狠狠地在他脸上亲了一下,然后,像投掷篮球一样,把他扔到贴着墙壁的长沙发上。她举起手,妖媚地说:
“小老头儿,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