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红走马灯似地交着男朋友。她的男朋友来源不一,有单位的同事,有中学的同学,有住一条马路的邻居,甚至有一个是她负责抄煤气表的地段里一个用户。她很难说有多少喜欢他们,她选择他们做朋友的原因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们喜欢她。他们的喜欢是能为她撑腰的,喜欢她的人越多,她的腰杆就越硬。她的那个家呀!除了替她挣羞辱,还能挣什么,还不都靠她自己了。他装束摩登,形貌出众,身后簇拥着男孩子,个个都像仆人一样,言听计从,招来妒忌的目光。这是她亲手为自己绘制的图画,哪怕有一笔画歪了,也是她画上去的。她特别善于捕捉那些欣赏她的目光,再使些小手腕,将欣赏发展成喜欢,就到此为止,又去注意下一个了。这样大的吞吐量,而后来者从不会断档,就好像是一支义勇军的队伍。他们从她那有始无终的圈套里经过,留下昙花一现却难以磨灭的记忆。因为那大多是在他们人生的初期,最容易汲取印象,这使他们一生都以为女人是扑朔迷离的。张永红自己呢?男朋友拉洋片似地从眼前过去,都是浅尝辄止,并没有太深的苦乐经验,心倒麻木了,觉不出什么刺激,像起了一层壳似的。所以,面上看起来很活跃,底下其实是静如止水。
现在,张永红和男朋友约会,几乎都要拉薇薇到场,薇薇是个俗话里的电灯泡。这“电灯泡”也是做观众的意思,约会就变成展览,最合张永红心意了。要换个女朋友,是断断不肯做“电灯泡”的,可薇薇不是有心眼的,又天生喜欢快活,还很感激张永红总是叫上她。她也处在对男孩留意的年纪,学校里男女生间都不说话。抱着不无做作的矜持态度,内心却一无二致地渴望交往。张永红带着她去约会,她掩饰不住兴奋的心情,有点不识趣地话多,没有守“电灯泡”的本分。张永红却并不见怪,相反还有一种满足的心情。那男朋友起先觉着薇薇聒噪,喧宾夺主,并且经常被张永红推出做替身,错承了他的殷勤,叫他有苦说不出。但渐渐地,因追求张永红太紧,怀了受挫败的伤痛,面对薇薇的如火热情,不觉把目光移到了薇薇身上。虽说不觉有些退而求其次的味道,可年轻人总是善于发掘优点的。于是,主次便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这些哪里瞒得过张永红呢?她稍一看出端倪,便立即将男朋友打发了,是先下手为强。想到薇薇的男朋友是她不要的,失落中又有了一丝安慰。
当男朋友单独来与薇薇约会的时候,她自然是又惊又喜,却做出勉强的表情。这倒不是因为那是被张永红不要的,怕贬了身价;只是她以为男孩提出邀请,女孩就该这样。这都是.从张永红那里学来的。她学来的还有频繁地更换男朋友,当然,这些男朋友一律是从张永红那里败下阵来的。薇薇内心里一直是羡慕张永红的,一招一式都跟着她走,亲闻目睹她交男朋友,早盼着有朝一日练练身手。不过,她再跟张永红学,也只是学的皮毛,走走形式而已,内心还是她自己的。她首先是抗不住别人的对她好,再就是天生有热情要善待别人,所以是不忍那么抬一个扔一个的,架子也摆不足。又因为总是处在旁观的位置,得以冷静看人,所以,还是有自己喜欢与不喜欢的原则。于是,三五轮下来,她就有了一个比较固定的男朋友,虽不是如火如荼的,却呈现稳步发展的趋势。每个星期见一两回面,看一场电影,逛一回马路。分手也不是十人相送式的,却说好下回再见,从不爽约。是那种可以将纯洁关系一直保持到婚礼举行的恋爱。你说平淡是平淡了些,可许多幸福和谐的婚姻生活,都是从这里起步的。这时候,薇薇已经在市区一家区级医院实习,做一名开刀间的护士。
4.薇薇的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