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妍必有丑为之对,我不夸妍,谁能丑我?有洁必有污为之仇,我不好洁,谁能污我?
【译文】
有美好必然有丑陋作为它的对比,我不自夸美好,谁能丑化我呢?有洁净必然有污秽作为它的仇雠,我不自好洁净,谁能玷污我呢?
【注解】妍:〈形〉本义巧慧。《说文》:“妍,技也。一曰慧也。”按,慧巧之意。美好。据陆机《文贼》说:“妍蚩好恶,可得而言。”
丑我:丑,〈动〉侮辱,玷污。《吕氏春秋》:“秦昭王闻之,而欲丑之以辞。”丑化我。
污:名本义停积不流的水。《说文》:“污,秽也,一曰小池为污。”〈动〉玷污。宋沈括《梦溪笔谈活板》:“殊不沾污。”
仇:名本义匹偶,同伴。《说文》:“仇,雠也。”按,谓雠也,二人相当相对之谊。《尔雅释诂》:“仇,匹也,合也。”仇雠,亦作“仇仇”。仇人,冤家对头。 唐刘商《胡笳十八拍第十五拍》:“不缘生得天属亲,岂向仇讐结恩信。”
【评语】
事物是相对的,从发展变化的观点看,相对的事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发生变化。天地间的万事万物,不仅美与丑和洁与污是相对的,就连一切善恶、邪正、天地、阴阳、长短、高低、上下都是相对的,是相互转化并相互制约的,也就是有善才有恶、有美才有丑。假如没有恶与丑可能就没有善与美,因为美丑善恶是比较衬托才产生的。所以俗语才有“没有高山显不现低地来”的说法。明白这样一种现象的内在变化条件,那么人对一些事物的看法就要用超然的态度,把事物看成一个相联系的整体而不要就事论事,对任何事情采取一种极端看法做法都是有害的。要在精神上能超越美丑洁污之上,对此无所偏好,人们也就难于有所毁誉。人固然会有许多癖好,一个有修养的人必须自省其所好的道德水准,看看和志向一致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