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用烤面包片和苹果汁对付了早餐。由于烟和啤酒的关系,喉头竟有一股被旧棉花整个堵塞的感觉。把餐具扔进水槽之后,我挑出一套橄榄绿布西装,一件最大限度地熨烫工整的衬衣,和一条黑针织领带,抱着它们坐在客厅的空调机前。
电视里新闻播音员自以为是地断言今天将达到本夏最高温度。我关掉电视,走进隔壁哥哥的房间,从庞大的书山里面找出几本书,歪在客厅沙发里读起来。
两年前,哥哥留下满屋子书和一个女友。未说任何缘由便去了美国。有时她和我一起吃饭,还说我们兄弟俩实在相似得很。
“什么地方?”我惊讶地问。
“全部。”她说。
或许如她所说。这也是我们轮流擦了10年皮鞋的结果,我想。
时针指向12点。想到外面的酷热,心里不免有点发怵,但我还是系上领带,穿好西装。
时间绰绰有余,加之无所事事,我便开车在市内缓缓兜风。街市细细长长,细长得直叫人可怜,从海边直往山前伸展开去。溪流,网球场,高尔夫球场,磷次栉比的房屋,绵绵不断的围墙,几家还算漂亮的餐馆,服装店,古旧的图书馆,夜来香姿影婆娑的草地,有猴山的公园——城市总是这副面孔。
我沿着山麓特有的弯路转了一阵子,然后沿河畔下到海边,在河口附近下得车,把脚伸到河水里浸凉。网球场里有两个晒得红扑扑的女孩,戴着白帽和墨镜往来击球。阳光到午后骤然变得势不可挡。两人的汗珠随着球拍的挥舞飞溅在网球场上。
我观看了5分钟。随后转身上车,放倒车座的靠背,闭目合眼,茫然听着海涛声和其间夹杂的击球声,听了好一会儿。柔和的南风送来海水的馨香和沥青路面的焦味,使得我想起往昔的夏日。女孩肌体的温存,过时的摇摆舞曲,刚刚洗过的无袖衫,在游泳池更衣室吸烟时的甘美,稍纵即逝的预感——一幕幕永无休止的甜蜜的夏日之梦。而在某一年的夏天(何时来着?),那梦便一去沓然再也不曾光临。
两点不多不少,我把车开到爵士酒吧门前。只见鼠正坐在路旁护栏上,看卡萨扎基思的《再次上十字架的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