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已经很容易理解他为什么那样羞怯,那样单纯,那样不切实际了。如果查尔斯曾经从他的作为一个坚强、无畏、性急的军人父亲那里继承了某些品质的话,那这些品质也被从小养育他的那个环境的闺门气氛消磨掉了,他一生最爱这孩子气的皮蒂姑妈,同时比一般兄弟更密切地接近媚兰,而这位却是世上罕见的怪气的女人。
皮蒂姑妈60年前取名萨娜简汉密尔顿,但是自从溺爱她的父亲针对她那飘忽不定、啪哒啪哒到处乱跑的小脚给了她这个绰号以来,就谁也不叫她的原名了。这第二个名字叫开以后若干年中,她身上发生了许多变化,使它本来带有的宠爱意味已显得很不相称。原先那个飞快跑来跑去的孩子,现在留下的只有那双与体重不相称的小脚,以及喜欢漫目的喋喋不休的习惯。她身体结实,两颊红喷喷的,头发银光闪闪,只是胸衣箍得太紧而常常有点喘不过起来。她那双小脚给塞在更小的鞋里,已无法行走一个住宅区以上的路程。她的心脏稍稍有点兴奋就怦怦直跳,而她厚着脸皮纵容它,以致一遇到刺激就要晕倒。人人都知道她的昏厥通常只是一种故作娇弱的假态而已,可大家都很爱她。总是克制着不说出来。
人人爱她,简直把她当做一个孩子给宠坏了,也从来不跟她认真——惟独她的哥哥亨利例外。
她最喜欢聊天,世界上再没有叫她这样喜欢的事了,甚至在吃的方面也不如这样的兴趣。她可以喋喋不休地谈上几个小时,主要是谈别人的事,不过并没有什么恶意。她总是记不清人名、日期和地点,常常把一些亚特兰大戏剧中的演员同另一戏剧中的演员混淆起来,不过别人并不因此而被搅乱,因为谁也不会愚蠢到把她的话当真呢。也从没有人告诉她任何真正使人吃惊或真正属于丑闻的事,为的是保护她的老处女心态,尽管她已是60岁的人了,可朋友们仍然好意地相互串通,要让她继续做一个受到庇护和宠爱的老小孩。
媚兰在许多方面像她的姑妈。她动辄脸红,也有些羞怯,为人谦逊,不过她是有常识的——有某种常识,我承认这一点,思嘉不怎么情愿地想道。媚兰也像姑妈那样有一张受宠爱的娃娃脸,这样的娃娃从来只只知道单纯和亲切,诚实和爱,她从没注意过粗暴和邪恶,即使看见了也认不出来。因为她经常是愉快的,她要周围所有的人也都愉快,至少感到舒适。怀着这一目的,她常常只看见每个人最好的一面,并给以善意的评论。一个仆人无论怎样愚蠢,她都能在他身上找到弥补这一缺陷的忠诚与好心的因素;一个女孩子无论怎样丑陋和讨厌,她总会在她身上发现某种体型方面的优点,性格方面的高尚之处;一个男人无论怎样不中用或令人厌烦,她都要从他可能改变的角度而不是实际行为的角度来估量他。
由于她具备这些诚恳而自发地出自一个宽广胸怀的美德,所有的人便都拥戴她,因为她既然能在别人的身上发现他们连自己也不曾梦想到的优良品质,谁还能抵挡住她诱人的魅力呢?她比城里任何人都有更多的女友,男友也是这样;不过追求她的人却很少,因为她缺乏那种最能迷惑男人的任性和自私的特点。
媚兰的所作所为不外乎所有南方姑娘被教育去做的那些事,即让周围的人感到自在和惬意。正是这种愉快的女性共有的情操,才使南方社会如此令人高兴。
女人们懂得,任何一个地方,只有男人们在那里感到满足、顺利和自尊心不受威胁,女人们才能在那里愉快地生活下去。所以,从摇篮到坟墓,女人们始终是在努力让男人过得舒服,而满意的男人则以殷勤和崇拜来慷慨回报她们。事实上,男人们是乐意将世界上的一切都献给女人的,只是没让她们具有聪明才智。思嘉也像媚兰那样发挥自己魅力的作用,但是她还使用了一种很有修养的功夫和高度的技巧。这两个女人之间的区别在于:媚兰为了使人们愉快而讲些亲切和恭维的话(即使仅仅是暂时的),而思嘉从不这样,除非是要为自己达到更高的目的。
查尔斯没有从他自己最喜欢的那两个人那受到强有力的影响,也没有学会粗暴或讲求实际,因为养育他长大的家庭温柔得像只鸟窠。这个家庭跟塔拉比起来,显得是那样安静,那样旧式,那样文雅。思嘉觉得,这幢房子正要求得到白兰地、烟草和望加锡头油和男性阳刚的气味,要求有粗野的声音和偶尔的咒骂,要求有枪枝和胡子,有马鞍和缰辔以及围走在脚边的猎犬。她很怀念在塔拉只要母亲背过身去便经常听到的那些争吵声,罗莎跟丁娜头嘴、她自己和苏伦激烈争论,以及杰拉尔德大喊大叫的恐吓声,等等。毫不奇怪,查尔斯出身于这样一个家庭,便变得像个小女孩子。这里从来闻不到带刺激性的味道,人人都尊重别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