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拉丁文:交感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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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的心理学说明。——把某种未知的东西归结为某种已知的东西,这使人轻松、平静、满足,此外还给人一种权力感。未知之物使人感到危险、不安、忧虑,——第一个冲动便是要消除这种令人痛苦的状态。第一原理:随便哪个解释总比没有解释好。因为事情本质上只涉及要摆脱压迫人的观念,至于采用什么方法摆脱它们倒不太严格。未知之物借以解释为已知的第一个观念干得如此出色,以致人们把它“当作真理”。快感(“力量”)的证据是真理的标准。——所以原因冲动是由恐惧感决定和引起的。“为什么”的问题、只要可能,就不会是为原因而提供原因,相反是提供一定种类的原因——一种令人平静、解脱、轻松的原因。某种已知的、经历过的、铭刻在记忆中的东西被设定为原因,乃是这种需要的第一个结果。新的、未经历过的、陌生的东西则被拒绝承认为原因。——所以,被找来当作原因的不仅是一定种类的解释,而且是一种精选的、受偏爱的解释,籍之可以最迅速最及时地消除陌生、新奇、未曾经历之感,——是最通常的解释。——结果,一定种类的原因设定愈来愈占据优势,汇成体系。终于取得支配地位,也就是说,排除了其他的原因和解释。——银行家立刻想到“生意”,基督徒立刻想到“罪恶”,少女立刻想到她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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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道德和宗教领域都属于幻想原因的范畴。——通常的不快感的“解释”。它们是由与我们敌对的生灵造成的(邪恶的幽灵:最著名的事例——歇斯底里患者被误解为女巫)。它们是由不能允许的行为造成的(把:“罪恶”感、“犯罪”感强加于一种生理上的不适——人们总是找得到不满意自己的理由)。它们是作为对我们似乎不应当做、我们似乎不应当是的某种东西的惩罚和一个报应(叔本华以厚颜无耻的方式归纳为一个命题,在其中,道德显出真相,显现为生命的毒害者和诽谤者:“每种巨大的痛苦,不论是肉体上的还是精神的,都证明我们罪有应得了;因为如果我们并非应得,它就不会降临我们。”见《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第二卷)。它们是作为轻率不慎行为的后果(激情和官能被设定为原因,被设定为“有过失的”;生理的痛苦加上别的痛苦被解释为“罪有应得的”)。——通常的愉快感的“解释”。它们是由相信上帝造成的。它们是由行为端正的意识造成的(所谓的“良心清白”,一种生理状态,有时候消化良好与之如此相象,几乎难以区分)。它们是由事业的成功造成的(天真的错误推论:事业的成功完全不使一位忧郁症患者或一位帕斯卡尔产生通常的愉快感)。它们是由信仰、爱、希望等基督教美德造成的。——实际上所有这些冒牌的解释都是后继状态,仿佛是把愉快感或不快感翻译成了一种虚假的辩证法。一个人希望,是因为生理上的基本感觉依然强大充实;一个人相信上帝,是因为充实感和强壮感使他宁静。——道德和宗教完全属于错误的心理学:在每一场合都混淆了因果;或者把真理同信以为真的东西的效果相混淆;或者把一种意识状态同该状态的原因相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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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意志的谬误。——我们对“自由意志”概念不再同情,我们太知道它是什么了——它是神学家们所拥有的最臭名昭著的手腕,其目的是使人类按照他们的意思来“承担责任”,也就是使人类依赖于他们……我在这里只谈谈一切要人担责任的做法的心理实质。——无论何处,凡有要人承担责任的意图,往往可以发现那里有惩罚欲和审判欲的本能。如果某某状况被追溯到意志、目的、承担责任的行为,人就被剥夺了他的无罪的生成。意志学说实质上是为了惩罚,即为了寻找罪恶的愿望,而被发明的。整个古代心理学,即意志心理学,其前提是它的创始人即古代社会上层的僧侣想要给自己造成一种给人以惩罚的权利——或者说想要给上帝造成这种权利……人被认为是“自由”的,以便可以加以判决和惩罚,——以便可以成为有罪的。结果,每件行为必须被看作自愿的,每件行为的根源必须被看作有意识的(心理学中最基本的伪币制造藉此而被树为心理学原则本身……)今天,我们投入了相反的运动,我们非道德主义者尤其竭尽全力从世上清除罪与罚的概念,力求使心理、历史、自然、社会机构及其制裁纯洁化,当此之时,我们没有见到比神学家们的反抗更激烈的反抗了,他们继续倚仗“世界道德秩序”的概念,用“惩罚”和“罪过”来玷污生成的无罪,基督教是刽子手的形而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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