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女人面前从不腼腆。我一直弄不明白,有的男人没吃早饭都能制服一匹野马,在漆黑的地方都能刮胡子,为什么一见到穿花衣裳的大姑娘却变得缩手缩脚,汗流浃背,连话都说不上来了。不出八分钟,我同利赖特小姐已经在作弄槌球,混得象表兄妹那般亲热了。她取笑我,说我吃了那么多罐头水果。我马上回敬她,说水果乱子是一位叫做夏娃的太太在第一个天然牧场里闹出来的——‘在巴勒斯坦那面,对吗?’我随机应变地说,正象用套索捕捉一头一岁的小马那样轻松。
“就那样,我获得了接近威莱拉利赖特小姐的机会;日子一久,关系逐渐密切。她待在比绵塔渡口是为了她的健康和比绵塔的气候,其实她的健康情况非常好,而比绵塔的气候要比巴勒斯坦热百分之四十。开始时,我每星期骑马到她那里去一次;后来我盘算了一下,如果我把去的次数加一倍,我见到她的次数也会增加一倍了。
“有一星期,我去了三次;就在那第三次里,薄饼和淡红眼睛的牧羊人插进来了。
“那晚,我坐在柜台上,嘴里含着一只桃子和两只李子,一边问埃姆斯利大叔,威莱拉小姐可好。
“‘哟,’埃姆斯利大叔说,‘她同陷骡山谷里的那个牧羊人杰克逊伯德出去骑马了。’
“我把一颗桃核、两颗李核囫囵吞了下去。我跳下柜台时,大概有人抓住了柜台,不然它早就翻了。接着,我两眼发直地跑出去,直到撞在我拴那匹杂毛马的牧豆树上才停住。
“‘她出去骑马了,’我凑在那头小野马耳朵旁边说,‘同伯德斯通杰克,牧羊人山谷那头驮骡一起去的。明白了吗,你这个挨鞭子才跑的老家伙?’
“我那匹小马以它自己的方式哭了一通。它是从小就给驯养来牧牛的,它才不关心牧羊人呢。
“我又回到埃姆斯利大叔那儿,问他:‘你说的是牧羊人吗?’
“‘是牧羊人。’大叔又说了一遍。‘你一定听人家谈起过杰克逊伯德。他有八个牧场和四千头在北冰洋以南数最好的美利奴绵羊。’
“我走进来,在店铺背阳的一边坐下,往一株带刺的霸王树上一靠。我自言自语,说了许多关于这个名叫杰克逊的恶鸟①的话,两手不知不觉地抓起沙子往靴筒里灌。
①杰克逊伯德的姓原文是Bird,有“鸟”的含义。
“我一向不愿意欺侮牧羊人。有一次,我看到一个牧羊人坐在马背上读拉丁文法,我连碰都没有碰他!我不象大多数牧牛人那样,看见他们就有气。牧羊人都在桌上吃饭,穿着小尺码的鞋子,同你有说有笑,难道你能跟他们动粗,整治他们,害得他们破相吗?我总是抬抬手放他们过去,正如放兔子过去那样;最多讲一两句客套话,寒暄寒暄,从来不停下来同他们喝两杯。我认为根本犯不着同一个牧羊人过不去。正因为我宽大为怀,网开一面,现在居然有个牧羊人跑来同威莱拉利赖特小姐骑马了!
“太阳下山前一小时,他们骑着马缓缓而来,在埃姆斯利大叔家门口停住了。牧羊人扶她下了马。他们站着,兴致勃勃,风趣横生地交谈了一会儿。随后,这个有羽毛的杰克逊跃上马鞍,掀掀他那顶小燉锅似的帽子,朝他的羊肉牧场那方向跑去。这时候,我把靴子里的沙子抖搂了出来,挣脱了霸王树上的刺;在离比绵塔半英里光景的地方,我策马赶上了他。
“我先前说过,牧羊人的眼睛是粉红色的,其实不然。他那看东西的家什倒是灰色的,只不过睫毛泛红,头发又是沙黄色,因此给人以一种错觉。那个牧羊人——其实只能算是牧羔人——身材瘦小,脖子上围着一条黄绸巾,鞋带打成蝴蝶结。
“‘借光。’我对他说。‘现在骑马同你一道走的是素有“百发百中”之称的贾德森,那是由于我打枪的路数。每当我要让一个陌生人知道我时,我拔枪之前总是要自我介绍一下,因为我向来不喜欢同死鬼握手。’
“‘啊,’他说,说话时就是那副神气——‘啊,幸会幸会,贾德森先生。我是陷骡牧场那儿的杰克逊伯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