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洗衣服我就没活干了,”乔郑重其事地说,“我除了洗衣服啥都不会。”
“可你衣服洗得挺好”
“应该洗得好的。我是在奥克兰的康特拉科斯塔开始干活的,那时才十一岁,把东西抖散,为进热轧滚筒作准备。已干了十八年。别的活儿全没干过。但现在这活儿是我于过的活中最要命的。至少应该多加一个人。我们明天晚上还干活儿。用热轧滚筒总在星期王晚上——熨领子和袖口。”
马丁上好闹钟,坐到桌边,打开了费斯克。第一段没读完,一行行的事已模糊成了一片,他打起了盹。他走来走去,用拳头野蛮地捶脑袋,仍证服不了沉重的睡意。他把书支在面前,用手指搓着眼皮,可睁着眼睛明旧睡着了、他只好认输,晕晕忽忽脱掉衣服钻进了波窝。他睡了七个小时,睡得很沉,像畜生一样。被闹钟惊醒后还觉得睡意未消。
“读了很多书么?”乔问他。
马丁摇头。
“没关系。今天晚上咱们只开热轧滚筒。星期四六点就下班。你就可以看书了。”
那天马丁在一个大桶里用手洗毛料衣物,加的是强效肥皂液,用一个连在舂杵上的马车轮毂洗。舂杵固定在头顶的一根弹簧杆上。
“我的发明,”乔骄傲地说,“比搓衣板和你的手指头强多了,一周至少能省十五分钟,干这种活能省计五分钟就不可小看了。”
同热轧滚筒熨领子和袖口也是乔的主意。那天晚上他俩在电灯光下下活,他解释道:
“哪家洗衣房都没这么干过,除了我这儿。要想在星期六下午三点之前干完活儿,我必须用这个办法。但只有找才知道怎么做,差别就在这只。温度要合适,压力要合适,还要压三遍。你看!”他抓起一只袖口举了起来。“用手或压力熨都做不丁这么好。”
星期四乔气坏了。一大包额外的“花式浆洗”送了过来。
“我不干了,”他宣布,“受不了这种窝囊气。我要给他扔下走掉。我整周整周像个奴隶一样干活儿,争分夺秒,他们却给我送额外的‘花式浆洗’来。我忙来忙去有什么好处?我们这是个自由的国家,我要当而告诉那荷兰胖子我对他的意见。我不会骂他粗话,合众国式的直来直去我看就够好的了。他居然叫我给他加班干‘花式浆洗’。”
“我们今天晚上还是干吧,”过了一会儿他说,推翻了刚才的意见,向命运投降了。
那天晚上马丁没有读书。他已经一周没看报,令他奇怪的是,也并不想看。他对新闻已不感兴趣。他太疲劳,太厌倦,对什么都失去了兴趣,尽管他计划着若是星期六下午三点能收工,就骑车到奥克兰去。那是七十英里,星期天下午若是再骑车回来,就根本谈不上休息,然后只得去上下一周的班。坐火车虽轻松些,来回的票钱得要两块五角,而他却一心想攒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