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问道:“你跑到池塘里去过,干什么来着?”
“我用草耙在周围打捞了一下。我想也许有某种武器或其他踪迹。但是,我的天呀……”
“噢,得啦!得啦!我没有时间听你扯这个!这里到处都是你向里拐的左脚的脚印。一只鼹鼠都能跟踪你的脚印,脚印就在芦苇那边消失了。唉,要是我在他们象一群水牛那样在这池塘里乱打滚以前就已经到了这里,那么事情会是多么简单啊。看门人领着那帮人就是从这里走过来的,尸体周围六到八英尺的地方都布满了他们的脚印。但是,这里有三对与这些脚印不连在一起的、同一双脚的脚印。"他掏出个放大镜,在他的防水油布上趴下来以便看得更清楚些,在全部时间里,与其说他是同我说话,还不如说他是在自言自语。"这些是年轻的麦卡锡的脚印。他来回走了两次,有一次他跑得很快,因为脚板的印迹很深,而脚后跟的印迹几乎看不清。这足以证明他讲的是实话。他看见他父亲倒在地上就赶快跑过来。那么,这里是他父亲来回踱步的脚印。那么,这是什么呢?这是儿子站着细听时枪托顶端着地的痕迹。那么,这个呢?哈,哈!这又是什么东西的印迹呢?脚尖的!脚尖的!而且是方头的,这不是一般普通的靴子!这是走过来的脚印,那是走过去的,然后又是再走过来的脚印……当然这是为了回来取大衣的脚印。那么,这一路脚印是从什么地方过来的呢?"他来回巡视,有时脚印找不到了,有时脚印又出现了,一直跟到树林的边缘;跟踪到一棵大山毛榉树——附近最大的一棵树——的树荫下。福尔摩斯继续往前跟踪,一直跟到那一边,然后再一次脸朝下趴在地上,并且发出了轻轻的得意的喊声。他在那里一直趴了好久,翻动树叶和枯枝,把在我看来象是泥土的东西放进一个信封里。他用放大镜不但检查地面,而且还检查他能检查到的树皮。在苔藓中间有一块锯齿状的石头,他也仔细检查了,还把它收藏了起来。然后他顺着一条小道穿过树林,一直走到公路那里,在那里任何踪迹都没有了。
他说:“这是一个十分有趣的案件。"这时,他才恢复了常态。"我想右边这所灰色的房子一定是门房,我应当到那里去找莫兰说句话,也许写个便条给他。完了我们就可以坐马车回去吃中饭了。你们可以先步行到马车那里,我跟着马上就来。”
我们大约走了十分钟便到马车那里,然后我们便乘马车回罗斯,福尔摩斯带着他在树林里捡来的那块石头。
他取出这块石头对雷斯垂德说,“雷斯垂德,你也许对这个感兴趣。这就是杀人的凶器。”
“我看不到有什么标志。”
“是没有标志。”
“那,你怎么知道呢?”
“石头底下的草还活着。说明这块石头放在那里不过几天功夫。找不到这块石头是从哪里来的痕迹。这块石头的形状和死者的伤痕正好相符。此外没有任何其他武器的踪迹。”
“那么凶手呢?”
“那是一个高个子男子,他是左撇子,右腿瘸,穿一双后跟很高的狩猎靴子和一件灰色大衣,他抽印度雪茄,使用雪茄烟嘴,在他的口袋里带有一把削鹅毛笔的很钝的小刀。还有几种其他的迹象,但是,这些也许已足以帮助我们进行侦查。”
雷斯垂德笑了。他说,“我看我仍然是个怀疑派。理论总是可以说得头头是道,但是和我们打交道的英国陪审团是讲求实际的。”
福尔摩斯冷静地回答说,“我们自有办法。你按你的方法办,你按我的方法办好了。今天下午我将是很忙的,很可能乘晚班火车回伦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