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大风在外面吼着,一阵狂呼而疾卷的秋风。一阵扫尽枝头枯叶送它们直到云边的那种风。
那些打猎的人吃完了他们的晚饭,却都没有脱掉他们的长统皮靴,满面绯红兴致勃勃。他们都是诺曼底省的一些半贵族半乡绅而又半务农的人,家境富豪,身体壮健,气力可以击断那些在集市里蹲着的牛的双角。他们在艾巴乡的村长白龙兑尔老板的山场里,打了一整天的猎,现在他们正在那个别墅般的田庄里围着一张大桌子吃东西--那田庄的主人就是他们的东道主。他们像吼着一般说话,像野物嗥着一般大笑,像蓄水池一般喝酒,伸长了腿子,肘拐撑在桌布上面,眼睛在灯光下面睁得大而有神,身体被一座向天花板吐出血色微光的大火炉烘得火热;他们所谈的都是打猎和猎狗。但是半醉了的他们,已经到了心中别有所思的时候,所以全体都用眼光去追逐一个用发红的指尖儿托着那些满盛着食物的大盘子的强壮女人。忽然,一个喜欢吵闹的姓塞菇尔的大汉子--这个人从前本研究那种做教士的学问,现在却成了兽医,给本地附近各户诊治家畜--他高声说:"了不得,白龙兑尔老板,您有一个无可非议的女佣人。"于是一阵哈哈的笑声爆发了。这时候,一个除了名而为酒所困的贵族卫仑多先生提起嗓子说:"我从前和这样一个女孩子有过一种奇异的故事;哼,我应当说给大家听。每次我想到她,就叫我记起麋儿扎--那是一条雌狗,我从前卖给何宋内子爵的,但是只要有人放开它,它总要回来,可见它不能离开我。后来我生气了,便央求那位子爵用链子拴住它。后来你们可知道它怎样吗?那个畜生?它竟因为悲伤送了命。
不过现在不说它了,还是回到我那女佣人身上。故事是这样的:
那时候,我有二十五岁,没有成家,住在我自己那个在好乡的别墅里,你们知道,一个人年轻有钱而晚饭后又无事可做的时候,眼睛就要四处寻东西了。
不久,我发见一个在戈乡的兑布多先生那里做事的年轻人。白龙兑尔,你本来认识兑布多呀,简而言之,那个小家子女儿很叫我发狂,以致某一天我跑了去找她的东家,向他提出一件交易。倘若他把他的女佣人让给我,我就把他想了两年的那匹黑马卖给他。他和我握手:"彼此两无异言!卫仓多先生。"交易做成了:那个小女人到我别墅里来了,我亲自牵了那匹马到戈乡去,作三百法郎让给了兑布多。
在初期,这件事便利得像轮子一般。谁也没有疑虑到什么,仅仅从我的口味上说来,蔷薇有点过于爱我,你们知道,那孩子不是那种不三不四的人;她在血脉里大概有些与众不同之处,而凡是和东家闹花样的女佣人总有点这样。
总而言之,她真崇拜我,这就是那些小狗的称呼和种种温存亲热的字眼和事情给我的看法。
我自己盘算过:"这件事顶好是不要维持太久,否则我要上当!"但是我不是容易上当的,我不是那些用两个吻便可以迷得住的人。末了,当她向我通知说她怀孕了的时候,我早已注意了。
这简直像是有人在我胸脯上噼啪放了两枪。她呢,她吻了又吻我,笑着,舞着,她发痴了,有什么话说!当天我什么话也没有说;但是到了夜晚,我便推敲起来。我想:"事情发生了;但是应当拿出手段来,割断那根线,时候正好。"你们可懂得,那时候,我父母都住在巴仑乡,我姐姐伊士拔侯夫人住在罗贝克,离好乡不过十多里路,真是没有法儿开玩笑的。
但是我怎样给自己解围呢?倘若她离开我那里,便有人会动疑,于是就有人会来饶舌,倘若我留下她,不久便有人会看见她的大肚子,并且我不能够就是这样放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