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麦迪逊县。那是一九八七年,她六十七岁生日,弗朗西丝卡已经躺在床上两个小时了。二十二年前一切的一切她都还看得见,摸得着,闻得到。
她记得,又记得。在依阿华九十二号公路上,在雨和雾中向西驶去的红色尾灯把她定住了二十多年。她摸自己乳房,还能感受到他的胸肌滑过那里。天哪,她多么爱他。那时她爱他,超过她原以为可能的程度,现在她更加爱他了。为了她,她什么都故意做,除了毁掉她的家庭,或者连同把他也毁掉。
她下楼坐到厨房那张黄色贴面的旧餐桌边。理查德曾买过一张新桌子,坚持非买不可。不过她也要求把那张旧桌子留下来放到机器棚里,在挪走之前她仔细地用塑料薄膜包好。
我真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舍不得这张旧桌子。迈可又帮她把这张桌子又抬进屋子,从来没有问过她为什么要拿这张旧桌子换那新的。他只是用发问的眼光看着她,她没吭声。
现在她坐在桌旁。然后走到柜子边,从里面拿出两只白蜡烛和一对小铜烛台。她点上蜡烛打开收音机,慢慢地调频道,找到播放的轻柔音乐。
她在洗涤池旁了良久,头微微朝上,看着他的脸,轻声说:“我记得你,罗伯特。金凯。也许高原沙漠之王的话是对的,也许你是最后一个,也许眼下那些牛仔们都已濒临灭绝。”
理查德死之前,她从来没有设法给金凯打过电话或者写过信,尽管多少年来她每天都在刀刃边缘上权衡。如果她再跟他谈一次话,自己就会去找他。如果她给他写信,他就会来找她。事情就在这一发之际。这些年来,他给她寄过一包照片和那遍文章之后就再也没有来过信。她知道他理解她的感情,也理解他可能给她带来的生活中的麻烦。
从一九六五年起她订了。关于廊桥的文章是第二年刊出的,有暖色的晨光中罗斯曼桥的照片,就是他发现她的字条的那天早晨照的。封面是他照的那一群马拉车走向猪背桥的照片,配图的文章也是他写的。
杂志背面常有介绍作者和摄影师的特写,有时还登他们的照片。他间或也出现其中。还是那银长发,手镯,牛仔裤,照相机从肩上挂下来,胳膊上青筋可见。在非洲卡拉哈里沙漠中,在印度查普尔的大墙上,在危地马拉的独木船上。在加拿大北部。大路和牛仔。
她把这些都剪下来,连同刊登廊桥的那期,他的文章,两张照片,还有他的信,都放进一个牛皮纸信封中。他把信封放在梳妆台抽屉的内衣下面,这里理查德是决不会看的地方。她像一个远方的观察者年复一年跟踪观察罗伯特。金凯,眼看他渐渐老起来。
那笑容宛在,就是那修长,肌肉结实的身材也依然如故。但是她看得出他眼角的纹路,那健壮的双肩微微前俯,脸颊逐渐陷进去。她能看得出来,她曾经仔细研究过他的身体,比她一生中对任何事物都仔细,比对自己的身体还仔细。他逐渐变老反而使她更加强烈地渴望要他,假如可能的话,她猜想-不,她确知-他是单身。事实的确如此。
在烛光中,她在餐桌上仔细看那些剪报。他从遥远的地方看着她。她从一九六七年的一期中找出一张特殊的照片。他在东非的一条河边正对摄像机,而且是近镜头,蹲在那里好像正准备拍摄什么。
她多年前第一次见到这张照片时还看得出他脖子里的银项链上系着一个小小的圆牌。迈可离家上大学去了,当理查德和卡洛琳去睡觉之后,她把迈可少年时集邮用的高度放大镜拿出来放到照片上。
天哪,谅了他。以后所有他的照片上都有这个小圆牌挂在银项链上。
一九七五年之后她再也没在杂志上看见过他。他的署名也不见了。她每一期都找遍了,可是找不到。他那年该是六十二岁。
理查德一九七九年世,葬礼完毕,孩子们都各自回到自己家里以后,她想起给罗伯特金凯打电话。他应该是六十六岁,她五十九岁。尽管已经失去了十四年,还来得及。她集中思考了一星期,最后从他的信头上找到了电话号码,拨了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