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先生,你的意见呢?”
“我觉得象是某种秘密团体的名称,和前臂上标记的意义一样。”
“我也是这样想的,"怀特梅森说道。
“好,我们可以把它当作一个合理的假设吧。由此出发,看一看我们的疑难究竟能解决多少。那个团体派来的一个人设法钻进庄园,守候着道格拉斯先生,用这支火枪几乎打掉了他的脑袋,然后蹚过护城河逃跑了。他所以要在死者身旁留下一张卡片,无非为了一个目的,报纸上一登出来,那个团体的其他党徒就能知道:仇已报了。这些事情都是连贯在一起的。可是,武器有的是,他为什么单单要用这种火枪呢?”
“是啊。”
“还有,丢失的戒指又是怎么回事呢?”
“对呀。”
“现在已经两点多了,为什么还没有拿获凶手呢?我认为肯定从天亮以后,方圆四十英里内,每一个警察都在搜寻一个浑身湿淋淋的外来人。”
“福尔摩斯先生,正是这样。”
“好,除非他在附近有个藏身之处,或者事先准备好一套替换的衣服,他们是不会让他溜掉的。但现在他们不是已经把他放过了吗?"福尔摩斯走到窗旁,用他的放大镜察看窗台上的血迹,说道,“很显然这是一个鞋印,很宽——大概是八字脚。真怪呀,不管是谁到这沾满泥污的墙角来察看脚印,他都会说这个鞋底式样倒不错。可是,当然了,很不清楚。旁边这桌子底下是什么呢?”
“是道格拉斯先生的哑铃,"艾姆斯说道。
“哑铃?这里只有一个。另外那个哑铃在哪儿呢?”
“我不知道,福尔摩斯先生。也可能本来就只有一只。我有好几个月没看到这东西了。”
“一只哑铃……"福尔摩斯严肃地说,可是话还没说完,就被一阵急剧的敲门声打断了。一个身材高大、晒得黝黑、外表精干、脸刮得精光的人探头看着我们。我一下子就猜出来了,这就是我听人讲过的塞西尔巴克。他用傲慢的疑问目光迅速扫视了大家一眼。
“对不起,打断了你们的谈话,"巴克说道,“不过,诸位应该听听最新的情况了。”
“逮着凶手了吗?”
“没有这样的好事。不过人们已经找到他的自行车了。这家伙把他的自行车扔下了。请你们来看看,放在大厅门外一百码的地方。”
我们看到三四个仆人和几个闲汉站在马车道上查看那辆自行车,车子原是藏在常青树丛里,后来才被拖出来的。这是一辆用得很旧的拉奇惠特沃思牌的自行车。车上溅着不少泥浆,好象骑过相当远的路。车座后面有一个工具袋,里面有扳子和油壶,可是究竟车主是谁,却没有什么线索。
“如果这些东西都曾登记、编号,对警方就很有帮助了,”警官说道,“不过咱们能得到这些东西,也就应该感激不尽了。即使我们弄不清他到什么地方去了,至少我们很可能弄清他是从哪儿来的了。不过,这个家伙究竟为什么要丢下这辆车子呢?这倒是件怪事。他不汽车子,又是怎么走的呢?福尔摩斯先生,我们这件案子似乎还看不出一点眉目来呢。”
“真看不出一点眉目来吗?"我的朋友若有所思地答道,“我看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