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一位自称是查尔斯。康培尔的青年来看我,告诉我他的父亲毕业于柏金斯盲校之后,在伦敦设立了一所高等音乐师范学院,致力于英国的盲人教育,而他本人此行的目的是劝我加入以促进盲人福利为宗旨的“波士顿妇女工商联盟”。
我很快就加入了这一组织,我们曾一起到议会去请愿,要求为保护盲人而成立特别委员会。
这个请愿案顺利获得了通过,因此特别委员会也很快成立了。而我的工作也以特别委员会为起点,有了一个很好的开端。
首先,我们在康培尔先生的指挥下,调查盲人所能从事的一切工作。为此,我们成立了一个实验所,专门教导盲人做些手工艺一类的副业。为了销售盲人的劳动产品,我们又在波士顿开设一家专卖店,其后,在马萨诸塞州各地设立了好几处同样的商店。
在搬到连杉之后,我就更加专心致志地思考盲人问题了。在我看来,盲人有两件事为当务之急:第一件事是如何使每个盲入学.会一种技艺,而具备自食其力的能力。同时为了使盲人彼此之间便于联络,也为了使职业调查更易于进行,应该有一个全国性的机构;第二件事是为了提高盲人的教育水准,应把目前美国、欧洲等地现有的几种盲文统一起来。
有一天,纽约的摩洛博士不辞跋涉,来到我们的委员会,提出失明的预防法:“目前,盲校中的儿童,约有三分二是因为在出生时眼睛受到病菌感染而失明的。
像这种情形,如果我们在孩子出生前先加以消毒、防范,是绝对可以避免的。“
博士因此力主婴儿一出生就应该做眼睛消毒,而且认为应把这点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为了达到此一目的,他希望我们的委员会能积极带动舆论。
“你既然知道病因所在,为什么一直没有采取行动呢?”我们都不约而同地反问他。他带点无奈地说:“老实说,所谓的病菌感染,就是这些孩子的父母曾做了不名誉的事,而染上不可告人的病。这种情形连医生都无法公开说出来,报纸、杂志也都避而不谈,我当然没有办法,因此才来请你们帮忙。”
原来有这种障碍存在,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听了博士的说明后,都同意尽力推展这项工作。可是正如摩洛博士所说,事情并不简单,因为医生与大众传播机构都有很深的成见,不肯轻易打破避免谈这类问题的习惯,因此都对我们表示爱莫能助。
如此又过了两年,也就是1907年,我到堪萨斯市,与一位眼科大夫谈到此事,他说:“这种事以报纸的效果最大,你们为什么不去拜访《堪萨斯市明星报》的总编辑呢?说不定他会答应让你们在报上讨论盲童的问题。”
我立刻安排拜会明星报总编辑尼尔逊先生,可是他却非常干脆地一口回绝了我的要求。我当时很失望,或许是我沮丧的表情打动了他,他忽又改变了语气:“这样好了,你们要写什么尽管写,可是能不能刊载的决定权在我们,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