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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段:初三  学科:文学  发布:2022-05-06  ★★★收藏章节〗〖手机版

我被放到旅馆最大的房间里的一张桌子上,房间面积差不多有三百平方英尺。我的小保姆紧挨着桌子站在一张矮凳子上,一边照看着我,一边指挥我表演。我主人为了避免人群拥挤,每次只让三十个人进来看我。遵照小保姆的指令在桌子上走来走去。她用我所能听懂的几句话向我提问,我就高声的来回答她。我边向观众致敬边在桌上绕行,说欢迎各位光临,还说了我学会的其他一些话。格兰姆达尔克立契给了我一个针箍大小的容器作酒杯,我拿起这盛满酒的杯子,为大家的健康干杯。我抽出腰刀,学着英国击剑家的样子舞弄了一会。我又拿过保姆给我的当作枪使的麦杆耍了一阵;这玩艺儿我年轻时曾学过。那天我一共表演了十二场,常常被迫一遍又一遍地重复那些舞刀弄枪的把戏,累得我有气无力,苦不堪言。那些看过我表演的人都大肆宣扬,所以人们准备破门而入来观赏。我主人为了维护他自身的利益,除我的小保姆外不让任何人碰我;为了防止出危险,他在桌子四周设了一圈长凳,远远地将我与众人隔开,以使他们碰不到我。但是,一个捣蛋鬼小学生拿起一只榛子对准我的头直扔了过来,差一点就击中了我。那榛子来势凶猛,真要是击中了我,我肯定是给打得脑浆迸裂,因为它差不多有一只小南瓜那么大。不过我很开心看到这小流氓被痛打了一顿,轰出了房间。

当着大家的面我主人宣布,下一个赶集的日子再同我一起来表演。同时他也给我准备了一辆更为方便舒适的车子。他这样做是很有道理的,因为第一次旅行下来我已疲惫不堪,加上连续八个钟头给人表演,两条腿快要站不住了,说话都有气无力的了。至少过了三天,我才恢复了体力。可是我在家中也得不到休息,因为方圆一百英里内的绅士们听说我的名声后,都赶到我主人的家里来看我。当时带着妻子儿女来看我的人不下三十个(乡下人口很多)。每一次我主人让我在家表演时,即使是给一家人看,他也要求按一满屋子的人数收费。虽然我没有被带到镇上去,可是有一度每个星期除星期三是他们的安息日我可以休息外,每天都很难安稳的渡过。

我主人发现我可能给他赚大钱,就决定把我带到全国各大城市去走一趟。他准备好长途旅行所必需的一切东西,又安排好了家中的事,于一七○三年八月十七日,也就是我到这地方后约两个月的时候,告别妻子,动身前往靠近该帝国中部,离家约三千英里的首都。我主人让他女儿格兰姆达尔克立契骑在马上坐在他身后。她把装着我的箱子系在腰间抱放在膝上。箱子里四周她都用所能找得到的最柔软的棉布材好,棉布下面垫得厚厚的。她把婴儿的小床放在里面,又给我预备了内衣和其他一些必需品,把一切都尽量搞得方便舒适。我们的同行人只有一个男仆,他带着行李骑马跟在后面。

我主人的计划是让我在沿途所有的市镇上都进行表演,而且,只要有生意,也可以离开大路走上五十或一百英里到村子上或者大户人家去演出。我们一路上慢慢地走,一天走不上一百五六十英里。格兰姆达尔克立契有意想照顾我,就抱怨说马把她颠累了。她常常答应我的要求把我从箱子里拿出来,让我呼吸新鲜空气,观赏四野的风光,不过总是用一根带子将我紧紧地牵着。我们过了五六条河,那都比尼罗河和恒河要宽得多,也深得多,像伦敦桥畔的泰晤士河那样的小溪几乎一条也没有。我们一共走了十个星期,我像展品一样在十八个大城市被展出,许多村庄和私人家还不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