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以购买国内消费的外国货品的,无论是什么外国商品,都不能改变贸易的性质,不能增减它对本国生产性劳动所能提供的鼓励与扶持。如果用的是巴西的金,秘鲁的银,这金银的购买,就象维及尼亚烟草的购买一样,当然少不了要用某种本国产业的产物,或由本国产物换购的某种物品。所以,就本国的生产性劳动说,无论在利的方面,在害的方面,在偿还直接用来维持该生产性劳动的资本的迟速方面,以金银为手段的消费品的国外贸易,都和任何其他同样迂回的消费品国外贸易一样,毫无区别。比较起来,以金银为手段的消费品的国外贸易,似乎还有一个好处。金银为物,可在小容积中包含大价值,故与等价值的其他货品比较,运输费是比较的小,保险费却未必较大。此外,金银在运输过程中,比较不容易遭受破损。所以,用金银作媒介,比较用别种外国货物作媒介,我们往往可用较小量本国货物购得等量的外国货品。所以,比较起来,用别种外国货物作媒介,不如用金银作媒介,因为国内的需求可以而得到更充分的供给,而所费又比较的少。至于不断输出金银以购买本国需要的外国货物,能否陷国家于贫困,这问题我们以后要从长讨论。
投在运送贸易上的资本,全是从本国抽调出来,不用来维持本国的生产性劳动,却转用来维持外国的生产性劳动,这种贸易经营一次,虽可偿还两个资本,但全非本国所有。从波兰运谷物到葡萄牙、再运葡萄牙水果、葡萄酒到波兰的荷兰商人的策本,确乎偿还了两个资本,但全非用来维持荷兰的生产性劳动。其中,一个是用来维持波兰的生产性劳动,一个是用来维待葡萄牙的生产性劳动,归到荷兰去的,只是荷兰商人的利润。有了这种贸易,荷兰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并不是波有增加,但所增加的只限于此。固然,如果运送贸易所用的船舶与水手是本国的船舶与水手,那末,为支付运费而使用的那一部分资本,是用来推动本国的生产性劳动,用来雇用本国的生产性劳动者的。事实上,运送贸易旺盛的国家,几乎都是这样进行的。运送贸易的名词,也许就是由此而来,因为这种国家的人民,对外国人来说常常是运送者。但运输所需要的船舶与水手,不一定为本国所有。比方说,经营波兰葡萄牙间运送贸易的荷兰商人,不一定要用荷兰船舶,用英国船舶也未始不可。我们可以说,在某些时候,他的确是这样做。就是因为这个缘故,人们认为,运送贸易特别有利于象英国这种国家,它的国防与安全取决于船舶与水手的数目。但是,在消费品的国外贸易方面,甚至在国内贸易方面,同量的资本,可照样雇用那么多的船舶与水手,如果所必需的运输,是用近海航船来进行的话。一定数量的资本,究竟能雇用多少船舶与水手,不取决于贸易的性质,而是一部分取决于货物容积与货物价值的比例,一部分取决于运输海港间的距离。在这二个条件中,前者尤为重要。纽卡斯尔与伦敦间的煤炭贸易,虽两海港相距甚近,但所雇用的船舶与水手,比英格兰全部运送贸易更多。所以,以异常的奖励,强迫一国资本,使不按照自然趋势,而以过大部分投在运送贸易上,是否能够增进一国的航业,大是疑问。
这样,与投在消费品国外贸易上的等量资本比较,投在国内贸易上的资本,所维持所鼓励的本国生产性劳动量,一般较大,所增加的本国年生产物价值,一般也较大。但投在消费品国外贸易上的资本,与投在运送贸易上的等量资本比较,在这两方面,却提供更大的利益。在有富即有势的今日,一国的富强,一定和其年产物价值,即和其一切赋税最终所以出的基金相称。政治经济学的大目标,既是增进本国的富强,所以,为本国计,与其奖励消费品国外贸易,无宁奖励国内贸易,与共奖励运送贸易,无宁奖励消费品国外贸易或国内贸易。为本国计,不应强制亦不应诱使大部分资本,违反自然趋势,流到消费品国外贸易或运送贸易方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