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美的弗及尼亚和玛利兰,由于栽种烟草更为有利,所以,人们情愿种烟草,不愿种谷物。在欧洲大部分,栽种烟草,也获得利益,但是欧洲几乎所有国家,都以烟草为主要课税对象,而国内要是栽种烟草,对各栽种地征税,比对输入烟草课关税较为繁难,于是大多数地方,竟因此以不合理的命令,禁止栽种烟草。结果,允许栽种烟草的地方,便取得了一种垄断,而弗及尼亚和玛利兰的烟草生产量最大,所以它们虽有若干竞争者,却享受这种垄断的大部分利益。可是,栽种烟草,似不象栽种甘蔗那么有利。我从来不曾听过,居住不列颠的商人,投资改良和培植烟草园。以种烟草发财,由殖民地返国的,也不象由我们蔗岛,以生产砂糖发财而返国的那么常见。从殖民地居民乐于栽种烟草、不愿栽种谷物这一事实看来,欧洲对烟草的有效需求,似未全部得到供给,但烟草的供给,也许比砂糖的供给更接近于有效需求。现在,烟草的价格,也许超过烟草产制和上市,按谷田一般支付的地租、工资和利润率所必须支付的全部地租、工资与利润,但其超过额必定小于现今糖价的超过额。因此,我国殖民地的烟草种植者,象法国旧葡萄园所有者那样,都害怕生产过剩。于是,通过议会法会,限定年龄十六岁到六十岁的黑奴一人,只得栽培烟草六千本,他们认为六千本可出烟草一千磅。他们计算,每个黑奴,除生产这数量烟草外,还能耕作玉蜀黍耕地四亩。道格拉斯搏土告诉我们(我想他的话未必可靠),他们为防止市场供给过剩,在丰年有时把每个黑奴所生产的烟草,烧去若干,象荷兰人把他们所生产的香料烧去若干一样。如果维持现今烟草价格,需要采用这种过激办法,那末,栽种烟草优于栽种谷物的好处,即使目前还多少存在,恐怕不会长久继续下去。
由此可见,生产人类粮食的耕地的地租,支配着其他大部分耕地的地租。任何特殊产物所提供的地租,不会长久低于大部分耕地的地租,因为那土地定会立即改为他用;要是任何特殊产物所提供的地租,通常高于大部分耕地的地租,那是因为适合于这产物的土地过少,不能供应其有效需求。
在欧洲,直接充作人类粮食的土地生产物是五谷。所以,除位置特殊外,欧洲谷田的地租,支配所有其他耕地的地租。英国不必羡慕法国的葡萄园,也不必羡慕意大利的橄揽园。因为葡萄与橄揽,如非占有特殊位置,其价值亦须由谷物价值规定,而在谷物生产上,英国土地的肥沃,并不比这两国土地差得多。
如果任何一个国家国民一般爱吃的植物性粮食,不是谷物,而是另一种植物,并假定在这国家普通土地上,通过和谷田耕作相同或几乎相同的耕作,所能产出的这种植物量,却比最肥沃谷田所生产的多得多,那末,地主的地租,换言之,支付劳动工资并扣回农业家资本及其普通利润后所剩余的食物量,必然大得多。不论这国家维持劳动的普通工资是怎样,这较大的剩余量,总能维持较大的劳动量,而地主因此也就能购买或支配更多的劳动量。他的地租的真实价值,换言之,他对于他人劳动所提供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支配权,必定大得多。
稻田所产的食物量,比麦田所产的大得多。据说,稻田每亩,普通每年收获二次,每交三十蒲式耳到六十蒲式耳。虽然耕种稻田,通常需要更多的劳动,但其生产量,除了维持劳动以外,还有更多的剩余。因此,在以米为普通爱好的食物,而耕作者主要也是靠米维持生活的产米国家,地主从这更大的剩余所得的,比产麦国地主所得的多。在卡罗林纳和英领其他殖民地,耕作者一般兼有农业家和地主身分,因此,地租与利润混淆;当地稻田虽每年只收获一次,而当地人民根据欧洲普通习惯,不以米为普通爱好的植物性食物,但都认为耕种稻田,比耕种麦田更为有利。
良好的稻田,一年四季都是沼泽地,而且有一季充满着水。它不适宜于种麦,不适宜于作牧场,不适宜于作葡萄园,实则除种稻外,不适宜于栽种任何对人类有用的植物性食物。而适于那些用途的土地,也不适宜于种稻。所以,即在产米国中,稻田的地租,不能规定其他耕地的地租,因为其他耕地不能转为稻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