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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段:职业成长  学科:文学  发布:2022-05-05  ★★★收藏章节〗〖手机版

在我自己或别人使用我的金钱的时候,我所经常感受到的困窘、羞惭、厌恶、麻烦以及其他种种的不快,如果必须把它们都—一写出来,那就得记一大篇枯燥无味的细账。但是,读者在逐渐了解我的生活的时候,一定会逐渐熟悉我的性格,因此,用不着我来赘述,他们便会了解前面所讲的一切了。

一旦有了这些了解,人们就容易明白我所具有的矛盾之一就是:对于金钱的极端吝惜与无比鄙视兼而有之。对于我,金钱并不是多么可人意的东西;当我没有它的时候,我决不想它;当我有它的时候,由于我不知道怎样使用才合我的心意,只好把它长期存放起来;但是,只要遇到适意的良机,我便顺手花掉,连钱包空了都不知道。不过,不要从我身上寻找守财奴的怪癖——为了摆阔而大手大脚地花钱;恰恰相反,我总是偷偷地花钱,其目的完全是为了自己的快乐;我决不以挥金如土来炫耀自己,而是尽量隐蔽。我深深觉得,金钱不是由我这样的人使用的东西;只要手头有几文,我都感到可耻,更不用说去使用它了。万一我有一笔足能让我过惬意生活的收入,老实说,我决不会当一个守财奴。我一定把这笔款子统统花光,并不用它生利吃息。可是,我的不安定处境使我害怕。我热爱自由,我憎恶窘迫、苦恼和依附别人。只要我口袋里有钱,我便可以保持我的独立,不必再费心思去另外找钱。穷困逼我到处去找钱,是我生平最感头痛的一件事。我害怕囊空如洗,所以我吝惜金钱。我们手里的金钱是保持自由的一种工具;我们所追求的金钱,则是使自己当奴隶的一种工具。正因为这样,我才牢牢掌握自己占有的金钱,不贪求没有到手的金钱。

所以说,我的淡泊不过是出于懒惰罢了。我觉得,有钱的乐趣抵偿不了求财的痛苦。我的挥霍也是出于懒惰,因为既然有了一掷千金的机会,谁还斤斤计较利害得失呢?对于我,物的诱惑力比钱的诱惑力大,因为在金钱和所希望享有的物品之间,永远存在着一个媒介物,而物品本身和享用之间却是毫无间隔的。我看到某一物品时候,它能诱惑我,而当我只看到获得该物品手段的时候,我就感觉不到这种手段的诱惑力。正因为这样,我才做贼,直到现在,我有时还偷一点儿我所心爱的小玩艺儿,我宁愿自己去拿,而不愿向人家讨。然而,在我一生之中,无论是孩提时代还是成人以后,我从来没有偷过人家的一个铜板;只有一次例外,那就是十五年前,我偷过七个利物儿零十个苏。这件事是值得一提的,因为它是无耻与愚蠢的巧合,假若当事者不是我,而是另外的人,我简直不会信以为真。

事情发生在巴黎:约下午五点钟,我跟德弗兰格耶一同在“王宫”散步。他掏出怀表看了看,对我说:“咱们到歌剧院去吧!”我欣然同意,我们就去了。他买了两张池座,给我一张,然后,他拿着自己那张票一个人在前边走,我跟在后边。他先走进去了,我往里走的时候,发现门口已经挤得水泄不通。我向里边瞧了瞧,只见大家都在站着。我心想,在这样拥挤的人群中,我很容易被挤丢;反正德弗兰格耶一定这样想。于是,我离开那里,交了副票,取了钱,走了出来。万万没有想到,我刚走到大门口,观众全都坐下了,德弗兰格耶很清楚地看到我不在剧场里边。

这种行为跟我的天性完全背道而驰。我所以把它记载在这里,是为了说明人们有时陷入精神错乱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根据他们的行动断定他们的善恶。我所要偷的不是金钱本身,而是金钱的用途。不过越说不是作贼,就越寡廉鲜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