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他又想到自身,在高尚的冉阿让面前,他感到他沙威的地位降低了。
一个苦役犯居然是他的恩人!
他为什么同意这个人让自己活下去?他在那街垒里有权被人杀死。他应该利用这一权利。叫别的起义者来帮助他反对冉阿让,强迫他们枪毙他,这样还好些。
他极端痛苦,为了失去坚定的信心,他感到自己已被连根拔起。法典在他手里只是一根断株残桩了。他得和一种不熟悉的顾虑打交道。他发现了一种感情,和法律上的是非截然不同,而这法律过去一直是他唯一的尺度。停留在他以往的正直作风上已经感到不够了。一系列意想不到的事涌现出来并征服了他。一个新天地在他心里出现:接受善行又予以报答,这种牺牲精神,仁慈、原宥,出自怜悯的动机而违反了严峻的法纪,尊重个人,不再有最终的判决,不再有入地狱的罪过,法律的眼睛也可能流下一滴泪珠,一种说不清的上帝的正义和人的正义是背道而驰的。他看见在黑暗中可怕地升起了一个生疏的道义的太阳,他感到厌恶,但又眼花缭乱。一只猫头鹰被迫强作雄鹰的俯瞰。
他对自己说,这原来是真的,事情会有例外,权力也会变得窘迫,规章在一件事实面前也可以不知所措,并非一切都可以框进法规条文中去,意外的事可以使人顺从,一个苦役犯的崇高品质可以给公务员的正直设下陷阱,鬼怪可以成为神圣,命运中就有这种埋伏,他绝望地想起他自己也无法躲避意料不到的事。
他被迫承认善良是存在的。这个苦役犯是善良的。而他自己,也真是闻所未闻,也行了善。因此他已堕落了。
他觉得自己懦弱,他厌恶自己。
对沙威来说最理想的是,不去讲人道、伟大和崇高,而只求无过罢了。
可是现在他刚犯了错误。
他怎么会到这种地步?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他自己也无法对自己说清楚。他两手捧着头,但无济于事,他仍茫然不知如何解答。
他当然一直都在使冉阿让再度伏法,冉阿让本来就是法律的俘虏,而他沙威,则是法律的奴隶。他从不承认,当他抓住冉阿让时曾有过一瞬间想放他走的想法。他好象是不知不觉地松开了手,放走了他。
各种难解的新问题在他眼前闪过,他自问自答,他的答复使他吃惊。他自问:“这个苦役犯,这个绝望的人,我追捕他到了迫害他的地步,而我曾倒在他的脚下,他本可以复仇,也为了泄恨,同时为了自身的安全,他都应该复仇,但他却赦免了我,让我活着。他做了什么?尽他的责任?不是。这是进了一步。而我,我也饶恕了他,我做的又是什么?尽了我的责任。不是。也更进了一步。这样说,在职责之外还有其他的东西?”这使他惊惶失措,他的天平也散了架,一个秤盘掉进深渊,另一个上了天;沙威对上面的那个和下面的那个都感到同样恐怖。他一点也不是所谓的伏尔泰主义者、哲学家或无神论者,相反地,他本能地是尊敬已成立的教会,他只把它当作整个社会的一个庄严的部分来认识,公共秩序是他的信条,对他来说这已足够了;自从他成年当了警察,他几乎把公安警务当作他的宗教,他做密探就象别人做神甫一样,我们用这些字眼都是从最严肃的涵义而言,丝毫不带讽刺。他有一个上级,吉斯凯先生,迄今为止他从没想到过另外那个上级:上帝。
这个新长官,上帝,他出乎意外地感到了,因而心情紊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