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是给观众看的。”麦克说,“他得有个绰号。所有大明星都有绰号。还有什么绰号比‘笨瓜’更好!”
“叫他‘外星人’如何?”丹恩说。“这比较恰当。他可以戴一顶塑胶头盔,插上些天线。”
“已经有个家伙叫‘外星人’了。”麦克说。
“我还是不喜欢,”丹恩说。他看看我,问,“你认为呢,阿甘?”
“我才不在乎。”我说。
晤,事情就是这样。经过几个月的训练之后,我终于以摔跤手的身份初试啼声。大赛前——天,麦克带着一盒尿片和黑色圆推纸帽走进健身院。他说明日中午会再来,载我们去参加我的第一场摔跤赛,地点是蒙夕。
那天晚上,珍妮回家之后,我进卧房穿上尿片和圆锥帽,回到客厅。丹恩正坐在他的小车上看电视,珍妮在看书。我进门时,他俩都抬起目光。
“阿甘,这是什么玩意?”珍妮说。
“这是他的戏服。”丹恩说。
“这么打扮把你弄成个傻瓜似的。”她说。
“咱们这么想嘛,”丹恩说,“就好比他在演戏什么的。”
“他还是像傻瓜,”珍妮说。“真不相信!你竟然让他打扮成这副样子去公共场所?”
“都为了赚钱呐,”丹恩说。“他们还有个家伙绰号‘蔬菜’,拿萝卜叶当裤吊带,还弄个挖空的西瓜戴在他头上,再挖两个眼洞让他看见。还有个家伙叫‘神仙’,背上装了一对翅膀,还拿着一根仙杖。那家伙大概有二百磅——你该瞧瞧他那模样。”
“我不管别人怎么样,”珍妮说,“这件事我一点也不喜欢。阿甘,你去脱下它。”
我回到卧房脱下戏服。也许珍妮说得对,我心想——可是男人总得赚钱谋生。何况,这打扮比明晚我的摔跤对手好得多。他自称“屎蛋”,穿了件紧身衣,衣服上画得像一团粪。天知道他身上会是什么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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