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染上酒瘾,丢了工作,游手好闹了好一阵子。小偷把他家搬空了,而医院给他装的义肢尺寸不合。过了几年,他说,他索性“放弃”,过起流浪汉的生活。他每个月都会领到一些伤残抚恤金,但是他多半把它送给了别的流浪汉。
“我也说不上来,阿甘,”他说,“我想我大概只是在等死吧。”
丹恩给了我几块钱,叫我去街角买两瓶“红匕首”。我只买了一瓶,剩下的钱给自己买了一份现成的三明治,因为,我已经一整天没吃过——点东西。
“唔,老友,”丹恩喝下半瓶酒之后,说,“谈谈咱们分手之后你都做了些什么事。”
我就说给他听。我告诉他,我去过中国打乒乓球,还有找到了珍妮,参力加“裂蛋”合唱团和示威游行,我还把勋章扔了,结果坐牢。
“嗯,这件事我记得。当时,我还在医院里,也想去参加游行,不过我想我不会扔掉我的勋章,你瞧!”他说。他打开外套纽扣,里面的衬衫上挂满了他的勋章——紫心、银星——起码有十几二十枚。
“它们让我想起一些事,”他说,“我也说不上来是什么事——战争,当然,但这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我失去了太多东西,阿甘,不只是两条腿。还有我的锐气,我的灵魂。如今只剩下一片空白——原先我的灵魂所在之处,现在只有勋章了。”
“可是,你说的那个管理一切的‘自然法则’呢?”我问他,“我们每个人都得配合的‘万物规划’呢?”
“去它的,”他说,“那净是哲学屁话。”
“可是打从你告诉我之后,我就一直照着它去做。我顺势而行,尽力而为。尽量做对的事啊。”
“唔,也许它对你管用,阿甘。我原以为它对我也管用——可是瞧瞧我。瞧瞧我,”他说,“我有什么用?我是个他妈的缺腿怪物。一个混混。一个醉鬼。一个三十五岁的流浪汉。”
“还算好啊。”我说。
“哦,是吗?怎么个好法?”他说。这话可难倒我了,因此,我继续跟他说完我的经历——被扔进疯人院,然后被送上太空,又掉在食人族的村子里,还有公苏、弗芮区少校和小黑人等等。
“呃,我的天,阿甘小子,你可真是奇遇连连,”丹恩说,“那你怎么会落得跟我一起罩着垃圾袋,坐在暖气栅上面?”
“我不知道,”我说,“不过我不打算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