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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段:职业成长  学科:文学  发布:2022-05-06  ★★★收藏章节〗〖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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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狗们,”小布洛克对她们说,“我来向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圣卢骑士,他手持锋利的标枪,从东锡埃尔来到石头磨光、雕满奔马的住所度过几日。”他既庸俗又识文断字,他的演说一般总以并非那么有荷马味的玩笑结束:“喂,把你们那别针华丽的无袖长衣①裹紧点。哟,这位装腔作势的家伙是什么呀?反正不是我父亲!②”于是布洛克家各位小姐哄堂大笑,笑得前仰后合。我对他们的兄弟说,他推荐我读贝戈特的书,给我多少快乐!我对贝戈特的书真是喜欢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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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古希腊和古罗马妇女穿的无袖长衣,用别针在肩上扣住。

②这是乔治费多的喜剧《马克西姆店中的女人》(1899)中一个人物克莱威特的著名台词。

老布洛克只是远远见过贝戈特,对贝戈特的生平只是道听途说有些了解。看样子,对贝戈特的著作也是借助于肤浅的文学评论,间接了解。他生活的世界,是“差不多”,在空虚中致意,在虚假中判断。在这个圈子里,不准确,不在行,并不会降低人的自信,相反,只会使之增加。这是自尊心受人欢迎的奇迹,能够有显赫熟人和精深学识的人很少,所以缺乏这二者的人仍可自认为了不起。因为从社会阶梯的视角望之,似乎处于某一地位的人,都觉得自己的地位最好。对那些最伟大的人,他可出指名道姓,虽然不认识却可以诽谤他们,虽然不理解他们,却可以对他们评头品足,予以蔑视,认为他们没有自己地位优越,运气不好,值得可怜。自尊心可以将微薄的个人利益扩大几倍,即使在这样仍不足以保证每人都有一份幸福时,每人所必不可少的幸福,总是要高于给别人的份额,便有嫉妒来补充那差额。确实,当嫉妒用蔑视的语句来表达时,就必须将“我才不愿意认识他呢!”翻译成“我无法与他结识”来理解。这是理智上的意思。但感情上的意思确实是:“我才不愿意认识他呢!”明明知道并非真的如此,但是,就这么说,并非只是出于虚假,而是确实如此感觉,这也就足以消除上述那个差距,即幸福上的差距了。

自我中心主义使每一个人将自己看成国王,使他们这样去看待比自己低的那个世界。布洛克先生赋予自己一种奢侈享受,就是当一个无情的国王。每天早晨他喝可可时,从刚刚打开的报纸上看到一篇文章底下署着贝戈特的名字,便满怀蔑视地对他简短开庭审判,宣布对他的判决,赋予自己以舒适的快感,每喝一口滚烫的饮料,便重复一句:“这个贝戈特写的东西简直没法看了!这个畜生真叫人讨厌!这报不能订了!这真是叫人上当受骗!写的什么破玩艺!”说着又吃一块涂了黄油的面包片。

老布洛克这种幻觉式的自觉了不起一直扩展到他自己的感受圈子以外。首先,他的子女将他视为一个出类拔萃的人。子女对自己的父母总是要么倾向于看不起,要么倾向于歌颂、赞扬。对于一个孝顺儿子来说,自己的父亲总是最好的父亲,甚至超出佩服他的一切客观理由之外。而对布洛克先生来说,这些客观理由并不绝对缺少,他受过教育,敏锐,对妻子儿女非常有感情。在近亲家族中,人们跟他在一起非常愉快,因为在“上流社会里”,人们根据十分荒谬的标准和错误却又一成不变的规则来评断人。与其他那些体面华贵的人相反,在资产阶级生活这个小圈子里,晚宴,家庭晚会总是围绕着人们宣称令人愉快和好玩的人进行的,而这些人在上流社会里,两个晚上就要垮台。总而言之,在这个不存在贵族阶级又故作了不起模样的阶层里,人们用更加莫名其妙的与众不同来代替贵族的装模作样。在其家庭,甚至直到很远的远亲看来,据说老布洛克的唇髭模样和鼻子上部与某贵族相像,因此人们都称老布洛克为“假奥马尔公爵”①(在“骑士”俱乐部圈子里,某一个人歪戴着制帽,穿一件紧身的上装,以显示出外国军官的模样,对于他的伙伴来说,难道不是一种人物吗?)。

这种相象是最捉摸不定的,但是可以说这毋宁是一个头衔。人们反复地说:“布洛克?哪一个?奥马尔公爵吗”就象人们说:“缪拉公主?哪一个?(那不勒斯)王后②吗?”一样。某些其它细小的迹象最后又赋予他那与什么人物相似的眼睛以某种所谓的与从不同。布洛克还没有富到拥有一辆马车的地步,某些日子他从马车公司租一辆两匹马拉的维多利亚式敞篷马车穿过布洛尼森林。他有气无力地斜躺在马车里,两个手指头按在太阳穴上,另外两根手指托住下巴。如果不认识他的人因此认为他是一个装腔作势的家伙,家里人则确信,要论“帅”,所罗门大叔简直可以胜过格拉蒙-加德鲁斯③。他属于那种人:因为他们曾经和《激进报》④主编在巴黎林荫大道⑤一家饭馆中同桌用过饭,所以他们去世的时候,这家报纸的“交际纪事”栏里会称他们为“巴黎人熟悉的面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