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有的,”他说着就交给了我一只戒指,“这一个满能对付过去。几乎和原来的一模一样。”
“那么你预料谁会来领取这项失物呢?”
“唔,就是那个穿棕色外衣的男人,咱们那位穿方头靴子的红脸朋友。如果他自己不来,他也会打发一个同党来的。”
“难道他不会觉得这样做太危险吗?”
“决不会。如果我对这个案子的看法不错的话——我有种种理由可以自信我没有看错。这个人宁愿冒任何危险,也不愿失去这个戒指。我认为,戒指是在他俯身察看锥伯尸体的时候掉下来的,可是当时他没有察觉。离开这座房子以后,他才发觉他把戒指丢了,于是又急忙回去。但是,这时他发现,由于他自己粗心大意,没有把蜡烛熄掉,警察已经到了屋里。在这种时候,他在这座房了的门口出现,很可能受到嫌疑,因此,他不得不装作酩酊大醉的样子。你无妨设身处地想一想:他把这件事仔细地思索一遍以后,他一定会想到,也可能是他在离开那所房子以后,把戒指掉在路上了。那么怎么办呢?他自然要急忙地在晚报上寻找一番,希望在招领栏中能够有所发现。他看到这个广告后一定会非常高兴,简直要喜出望外哩,怎么还会害怕这是一个圈套呢?在他看来,寻找戒指为什么就一定要和暗杀这件事有关系呢,这是没有道理的。他会来的,他一定要来的。一小时之内你就能够见到他了。”
“他来了以后又怎么办呢?”我问道。
“啊,到时候你让我来对付他。你有什么武器吗?”
“我有一支旧的军用左轮手枪,还有一些子弹。”
“你最好把它擦干净,装上子弹。这家伙准是一个亡命徒。虽然我可以出岂不意地捉住他,但是还是准备一下,以防万一的好。”
我回到卧室,照他的话去做了准备。当我拿着手枪出来的时候,只见餐桌已经收拾干净,福尔摩斯正在摆弄着他心爱的玩意儿——信手拨弄着他的提琴。
我进来时,福尔摩斯说:“案情越来越有眉目了。我发往美国的电报,刚刚得到了回电,证明我对这个案子的看法是正确的。”
我急忙问道:“是那样吗?”
“我的提琴换上新弦就更好了,”福尔摩斯说,“你把手枪放在衣袋里。那个家伙进来的时候,你要用平常的语起跟他谈话,别的我来应付。不要大惊小怪,以免打草惊蛇。”
我看了一下我的表说:“现在八点了。”
“是啊,或许几分钟之内他就要到了。把门稍开一些。行了。把钥匙插在门里边。谢谢你!这是我昨天在书摊子上偶然买到的一本珍破的古书。书名叫"论各民族的法律",是用拉丁文写的,一六四二年在比利时列日出版的。当这本棕色起面的小书出版的时候,查理的脑袋还牢靠地长在他的脖子上①呢。”
“印刷人是谁?”
“是菲利起德克罗伊,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人物。书前扉页上写着"古列米怀特藏书",墨水早已褪了色。也不知道威廉怀特是谁,大概是一位十七世纪实证主义的法律家,连他的书法都带着一种法律家的风格呢。我想,那个人来了。”
他说到这里,忽听门上铃声大震。福尔摩斯轻轻地站了起来,把他的椅子向房门口移动了一下。我们听到女仆走过门廊,听到她打开门闩的声音。
“华生医生住在这儿吗?”一个语调粗鲁但很清晰的人问道。我们没有听到仆人的回答,只听见大门又关上了,有人上楼来了。脚步声慢吞吞地,象是拖着步子在走。我的朋友侧耳听着,脸上显出惊破的样子。脚步声缓慢地沿着过道走了过来,接着就听见轻微的叩门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