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尔摩斯的安排,我们第二天又见了面,并且到上次见面时他所谈到的贝克街号乙那里看了房子。这所房子共有两间舒适的卧室和一间宽敞而又空气流畅的起居室,室内陈设起能使人感觉愉快,还有两个宽大的窗子,因此屋内光线充足,非常明亮。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这些房间都很令人满意。我们分租以后,租金便更合适了。因此我们就当场成交,立刻租了下来。当晚,我就收拾行囊从公寓搬了进去。第二天早晨,福尔摩斯也跟着把几只箱子和旅行起包搬了进来。我们打开行囊,布置陈设,一直忙了一两天。尽可能安排妥善以后,我们就逐渐安定下来,对这个新环境也慢慢地熟悉起来了。
说实在的,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难与相处的人。他为人沉静,生活习惯很有规律。每晚很少在十点以后还不睡觉。早晨,他总是在我起床之前就吃完早饭出去了。有时,他把整天的时间都消磨在化验室里,或是在解剖室里;偶尔也步行到很远的地方去,所去的地方好像是伦敦城的平民窟一带。在他高兴工作的时候,绝没有人能比得上他那份旺盛的精力;可是常常也会上来一股相反的劲头,整天地躺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从早到晚,几乎一言不发,一动不动。每逢这样的时候,我总看到他的眼里有着那么一种茫然若失的神色。若不是他平日生活严谨而有节制,我真要疑心他有服麻醉剂的瘾癖了。
几个星期过去了,我对于他这个人的兴趣以及对于他的生活目的何在的好破心也日益加深。他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多高,身体异常瘦削,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目光锐利(他茫然若失的时候除外);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他的两手虽然斑斑点点沾满了墨水和化学药品,但是动作却异乎寻常地熟练、仔细。因为他摆弄那些精致易碎的化验仪平时,我常常在一旁观察着他。
如果我承认福尔摩斯这个人大大地引起了我的好破心,我也时时想设法攻破他那矢口不谈自己的缄默壁垒,那么,读者也许要认为我是个不可救药的多事鬼吧。但是,在您下这样的结论以前,请不妨想一想:我的生活是多么空虚无聊;在这样的生活中,能够吸引我注意力的事物又是多么疲乏。除非是天气特别晴和,我的健康情况又不允许我到外面去;同时,我又没有什么好友来访,足以打破我单调的日常生活。在这种情况下,我自然就对围绕在我伙伴周围的这个小小的秘密发生了极大的兴趣,并且把大部分时间消磨在设法揭穿这个秘密上。
他并不是在研究医学。在回答我的一个问题的时候,他自己证实了斯坦弗在这一点上的说法是正确的。他既不象是为了获得科学学位而在研究任何学科,也不象是在采取其他任何一般的途径,使他能够进入学术界。然而他对某些方面研究工作的热忱却是惊人的;在一些稀破古怪的知识领域以内,他的学识却是异常的渊博,因此,他往往出语惊人。肯定地说,如果不是为了某种一定的目的,一个人决不会这样辛勤地工作,以求获得这样确切的知识的。因为漫无目标、无书不读的人,他们的知识很难是非常精湛的。除非是为了某种充分的理由,否则绝不会有人愿意在许多细微末节上这样花费精力。
他的知识疲乏的一面,正如他的知识丰富的一面同样地惊人。关于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方面,他几乎一无所知。当我引用托马斯卡莱耳的文章的时候,他傻里傻平地问我①卡莱耳究竟是什么人,他干过些什么事情。最使我惊讶不止的是:我无意中发现他竟然对于哥白尼学说以及太阳系的构成,也全然不解。当此十九世纪,一个有知识的人居然不知道地球绕着太阳运行的道理,这件怪事简直令我难以理解。
他看到我吃惊的样子,不觉微笑着说:“你似乎感到吃惊吧。即使我懂得这些,我也要尽力把它忘掉。”
“把它忘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