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女总管回答,“既然他——”她指了指孟可司——“胆小鬼,他居然承认了,我看他什么都招了,你又向这些丑八怪都打听过,找到了这两个合适的证人,我也没什么多说的。我的确把那两样东西给卖了;东西你是永远也找不着的了,那又怎么样?”
“不怎么样,”布朗罗先生答道,“不过有件事倒是需要我们过问一下,你们俩今后再也不能担任负责的职务了。你们可以走了。”
“我希望,”格林维格先生带着两个老妇人出去了,邦布尔先生看看四周,哭丧着脸说,“我希望,不至于因为这一件不幸的小事革掉我的教区公职,是吗?”
“革职是免不了的,”布朗罗先生回答,“你还是死了那条心吧,这对你们已经很便宜了。”
“这全怪邦布尔太太,她非要这么干。”邦布尔先生先回头望了一眼,确信自己的搭档已经离开房间,这才连称冤枉。
“这不成其为理由,”布朗罗先生答道,“销毁那两件首饰的时候,你在场,而且照法律的眼光来看,两者之中,你的罪责的确更严重。因为法律认为你妻子的行为是受你的指使。”
“要是法律这样认为,”邦布尔先生把帽子夹在两只手中间使劲地搓,说道,“法律就是一头蠢驴——一个白痴,如果这就是法律的眼光,那么法律准是个单身汉。我但愿法律落到最坏的下场,只有亲身体验过了,睁开眼睛了,才明白丈夫能不能支配妻子——这要靠亲身体验。”
邦布尔先生加重语气,把最后几个字重复了一遍,紧紧地戴上帽子,双手插在口袋里,跟着他的贤内助下楼去了。
“小姐,”布朗罗先生转向露丝说道,“把手伸给我。不要发抖。你用不着害怕,听一听我们不得不讲的最后几句话。”
“你的话要是和我有关——我不知道这怎么可能,可如果——还是另找时间告诉我吧。我现在既没有力气,也打不起精神。”
“不,”老先生挽起她的胳臂,回答说,“我相信你的毅力不止这么一点。先生,你认识这位小姐吗?”
“认识。”孟可司回答。
“我从来没见过你。”露丝有气无力地回答。
“我经常看见你。”孟可司答道。
“不幸的艾格尼丝,她父亲有两个女儿,”布朗罗先先生说道,“另外一个命运如何——那个小女儿?”
“那个小女儿,”孟可司回答,“当时她父亲死在异乡,用的又是一个陌生的名字,没有留下一封信,一个本子,一张纸片,没留下一点点线索可以用来查找他的朋友或亲属——那孩子叫一户穷苦农民领走了,他们把孩子当成自个儿的收养下来。”
“说下去,”布朗罗先生说道,朝梅莱太太递了个眼色,要她上前边来,“说啊。”
“那户人家后来搬走了,你就是去找也是找不到的,”孟可司说道,“不过,在友谊无能为力的地方,仇恨往往大行其道。我母亲经过一年的明查暗访,找到了那个地方——嘿,并且找到了那个孩子。”
“她把孩子带走了?”
“没有。那家人很穷,已经开始对自己的善心有点烦了——至少那个男的是如此。因此,我母亲要他们把孩子留下,给了他们一点钱,那点钱也维持不了多久,答应以后再寄些钱来,她根本就没打算再寄。不过她还是不太放心,生怕他们那些个牢骚和穷困把孩子整得不够惨,我母亲就把她姐姐的丑事抖落出去,说的时候想怎么编就怎么编,嘱咐他们对那孩子要提防着点,因为她出身下贱。还说她是个私生子,将来什么时候肯定会走上邪路。所有这些话和实际情况全都吻合,他们就相信了。孩子在那儿活得很凄惨,连我们都感到满意,后来,一位当时住在契斯特的富孀偶然看见了那个女孩子,觉得她怪可怜的,才把她带到自己家里。我总觉得这中间有某种该死的魔力在跟我们作对。我们虽然什么办法都想尽了,可她始终呆在那儿,日子过得挺快活。我没看见她有两三年了,直到几个月以前才又见到她。”
“你现在看见她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