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慌忙走开,一直走到险些儿跌倒在地才停下来。接着,他在一条小路上躺下来,睡了很久,但断断续续,很不安稳。他又一次起来游荡,犹豫不决,不知何去何从,担心又得挨过一个孤寂的夜晚。
猛然间,他不顾一切地作出了决定:回伦敦去。
“不管怎么样,上那儿总有人可以说说话,”他思忖道,“又是一个呱呱叫的藏身之地。我在乡下留了那么多痕迹,他们决不会想到回伦敦抓我。我干吗不能躲上个把礼拜,然后,从费金身上硬讨一笔现钱,跑到法国去?妈的,我豁出去了。”
在这个念头驱使下,他毫不耽搁地开始行动,选择行人最少的路径动身往回走去,打定主意在首都近郊先躲一躲,等天黑下来,再绕道进入伦敦,直奔选定的目的地。
然而,狗是个问题。如果他的长相特征已经发往各地的话,肯定不会漏掉一条,那就是狗也不见了,很可能是跟他在一块儿。这一点可能导致他在穿街走巷的时候被捕。他决定把狗淹死。他朝前走去,四下里寻找池塘。他拾起一块大石头,边走边把石头系在手绢上。
这些准备工作正在进行的时候,那畜生抬起头来,望着主人的面孔。不知是它凭本能悟出兆头不妙,还是因为那强盗斜眼看它的目光比平常更凶了一些,它躲躲闪闪地走在后边,距离拉得比往常远一些,他一放慢脚步,狗就畏缩不前。主人在一个水池边上停下来,回头唤它,它干脆不走了。
“听见我唤你没有?上这儿来!”赛克斯喝道。
那富生在习惯驱使下走上前来。可是,当赛克斯俯下身来,将手绢往它脖子上套的时候,它却呜呜叫了一声,跳开了。
“回来!”那强盗说道。
狗摇了摇尾巴,但没有动弹。赛克斯打了一个活套,又一次唤它过来。
狗上前几步,又退回去,踌躇片刻,便转身以最快速度逃走了。
那汉子一次又一次地打着唿哨,坐下来等候着,满以为它还会回来,然而狗再也没有露面,他只好重新踏上旅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