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章里,一个神秘的角色登场了,还发生了许多与这部传记不可分割的事情。
费金老头一直跑到街角,才开始从托比格拉基特带来的消息造成的影响中回过神来。他丝毫也没有放慢自己异乎寻常的脚步,仍然疯疯癫癫地向前跑去。突然,一辆马车从他身边疾驶而过,行人见他险些葬身车底都不约而同地大叫起来,他这才吓得回到人行道上。老犹太尽量绕开繁华街道,躲躲闪闪地溜过一条条小路狭巷,最后来到了斯诺山。到了这里,他的步子迈得更快了,他毫不拖延,又折进了一条短巷。直到这时,他好像才意识到已经进入了自己的地盘,便又恢复了平日那副懒洋洋的步态,呼吸似乎也比较自由了。
在斯诺山与霍尔本山相交的地方,就是从伦敦老城出来往右边走,有一条狭窄阴暗的巷子通往红花山。巷内好几家肮脏的铺子里都摆着一扎扎种类齐全、花色繁多的旧丝手绢,从小偷手里收购这些东西的商贩就住在铺子里。千百条手中在窗外的竹钉上晃来晃去,或者在门柱上迎风招展,货架上也放满了手巾。这里虽说和菲尔胡同一样狭窄闭塞,却也有自己的理发店、咖啡馆、啤酒店和卖煎鱼的小店。这是一个自成体系的商业区,小偷小摸的销赃市场。从清晨到黄昏来临,都有一些沉默寡言的商贩在这一带逛游,他们在黑黝黝的后厢房里洽谈生意,离去时也和来的时候一样神秘莫测。在这里,裁缝、鞋匠、收破烂的都把各自的货物摆出来,这对小偷来说无异于广告牌。污秽的地窖里囤积着废旧铁器、骨制品、成堆的毛麻织品的边角零料,散发着霉臭味,正在生锈腐烂。
费金老头儿正是拐进了这个地方。他跟胡同里那些面黄肌瘦的住户十分熟识,走过去的时候,好些正在店铺门口做买卖的人都亲热地向他点头致意,他也同样点头回礼,只此而已,没有多的话。他一直走到这条胡同的尽头才停住脚步,跟一个身材瘦小的店家打招呼,那人硬挤在一把儿童座椅里,正坐在店门日抽烟斗。
“嗳,只要一看到你,费金先生,瞎子也能开眼。”这位可敬的买卖人说着,对老犹太向自己请安表示感谢。
“这一带也太热了点,莱渥里。”费金扬起眉毛,双手交叉搭在胳臂上,说道。
“是啊,我听说过这种牢骚,有一两次了,”老板回答,“不过很快就会凉下来的,你没发觉是这么回事?”
费金赞同地点了一下头,指着红花山方向问,今晚有没有人上那边去。
“你说的是瘸子酒店?”那人问道。
老犹太点了点头。
“我想想,”老板想了一会儿,接着说道,“有的,总有六七个人上那儿去了,据我所知。你朋友好像不在那儿。”
“没看见赛克斯,是吗?”老犹太带着一脸的失望问道。
“用律师的说法,并未在场,”小个子摇摇头,说了一句蹩脚的拉丁语,样子十分阴险。“今晚你有什么货要给我?”
“今晚没有。”老犹太说罢转身走了。
“费金,你是不是上瘤子店去?”小个子在后边叫他,“等一等。就算在那儿陪你喝两盅也行。”
老犹太只是扭头看了一眼,挥了挥手,表示自己情愿一个人去,再说了,那小个子要从椅子上挣脱出来也确实不容易,所以这一次瘸子酒店就失去了莱握里先生会同前往的荣幸。当他好不容易站立起来时,老犹太已经消失了。莱渥里先生踞起脚尖,满心以为还能看见他的人影,可希望落空了。他只得又把身子挤进小椅子里,跟对面铺子里一位太太彼此点头致意,其中显然搀和着种种猜疑和不信任,然后又派头十足地叼起了烟斗。
三瘸子,是一家酒店的招牌,一班常客习惯上管它叫瘸子店,赛克斯先生和他的狗已经在这家酒店露过面。费金跟酒吧里的一个男人打了个手势,就照直上楼,打开一扇房门,悄悄溜了进去。他用一只手挡住亮光,焦急地向四周看了看,看样子是在找人。
屋子卫点着两盏煤气灯,窗板紧闭,褪色的红窗帘拉得严严实实,不透一点光。天花板漆成了黑色,反正别的颜色也会被烛火熏黑的。室内浓烟滚滚,乍一进去,简直什么东西也分辨不出来。不过渐渐地,部分烟雾从打开的门口散出去,可以看出屋子里是一大片和涌进耳朵的噪音一样乱糟糟的脑袋。随着眼睛逐渐适应环境,旁观者看得出室内来客众多,男男女女挤在一条长桌的周围,桌子上首坐着手拿司令锤的主席,一位鼻子发青,脸部因牙疼而包扎起来的专业人士坐在室内一角,正叮叮咚咚地弹奏着一架钢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