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安,女公民。”
“日安,公民。”
这在那时是法定的招呼形式。不久前在较为彻底的爱国者之间不自觉形成的这种模式,现在已成了人人必须遵守的法律。
“又在这儿散步了么,女公民?”
“你看见的,公民!”
锯木工是个小个子,手势特别多(他以前干过补路工)。他望了望监狱,用手指了指,叉开十个指头放到脸前,代表铁栏杆,装出窥看的滑稽样子。
“可这跟我没有关系,”他说。他又去锯木柴了。
第二天,他探出头来找她,见她一出现就跟她打招呼。
“怎么、又到这儿来散步了么,女公民?”
“是的,公民。”
“啊!还有个孩子!她是你妈妈么,小女公民?”
“我要回答是的么,妈妈?”小露西靠近她,低声问。
“回答是的,乖乖。”
“是的,公民。”
“啊!不过,这可没有我的事。我的事是锯木头。看见我的锯子了么?我把它叫作我的断头台。啦,啦,啦;啦,啦,啦!他的脑袋掉下来了!”
他说着话,木柴掉了下来,他把它扔到篮子里。
“我把我自己叫作木柴断头台的参孙。又看这儿!噜,噜,噜;噜,噜,噜!这个女人的脑袋掉下来了!现在,是个小孩。唧咕,唧咕;噼咕,噼咕!小孩脑袋也掉下来了。满门抄斩!”
他又把两段木柴扔进篮子,露西打了个寒颤。要想在锯木工工作时到那儿去而不被他看见,是不可能的。从那以后为了取得他的好感,她总是先跟他说话,还常常给他点酒钱,他也立即收下。
这人好管闲事,有时在她凝望着监狱的屋顶和铁窗、心儿飞向丈夫而忘了那人时,她会立即回过神来,却见那人一条腿跪在长凳上望着她,手中忘了拉锯。“可这不关我的事!”那时他又往往说,马上又拉起锯来。
无论在什么天气——在冬天的霜雪里,春天的寒风里,夏天炙热的阳光里,秋天绵绵的细雨里,然后又是冬天的霜雪里,露西每天都要在这里度过两小时,每天离开时都要亲吻监狱的墙壁。她去六次,她的丈夫也许能看到她一次(她的父亲这样告诉她),有时也可能连续两天都能看到,有时也可能一两个礼拜都看不到。只要他有机会看见她,而且碰巧果然看见那一种可能性她情愿一周七天,每天去站一整天。
这样的活动又把她带到了十二月,她的父亲仍然在恐怖之中昂首阔步地走着。一个微雪的下午,她来到她总要去的角落。那是一个疯狂的喜庆日子。她来时见到房屋点缀了刺刀,刺刀顶上点缀了红便帽,屋上还挂着三色彩带,还有标准的口号(字母也常用三个颜色书写):统一不可分割的共和国,自由平等博爱或死亡!
锯木工那可怜的铺面太小,整个门面也塞不下这条标语。不过他还是找了个人给他歪歪扭扭涂上了,写到“死亡”好不容易才挤了进去。他在屋顶插了枪和便帽,那是好公民必办的事。他还把锯子摆在一个窗户里,标上“小圣徒断头台”,那时那伟大锋利的女性正受到普遍的崇敬。劈柴店关了门,主人也不在,露西一个人。她松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