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后活跃的那几个人中间,坐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火枪手。此人神态高傲,衣着古怪,引起了所有人注意。他没有穿作为队服的外套——在那个不大讲究自由却更讲究独立的时代,队服并不是非穿不可的——,而是穿了一件天蓝色的齐膝紧身上衣,已经有点褪色和磨损,上面佩戴一条金丝刺绣的华丽肩带,像阳光下的粼粼水波一样耀眼;肩上潇洒地披着一件深红色天鹅绒长斗篷,仅仅前面露出那条光彩夺目的肩带及其下端所挂的长剑。
那位火枪手刚刚下岗,一个劲抱怨受了风寒,不时故意咳嗽两声。他对周围的人说,正因为这样他才披了斗篷。他说话时昂着头,露出不可一世的样子卷着髭须,而听他说话的人都兴致勃勃地欣赏他那条绣花肩带,其中最欣赏的要算达达尼昂。
“诸位想教我怎样说呢?”那位火枪手说道,“这是时尚所致啊。我也知道,这玩意儿意思不大,可眼下时兴嘛。再说,手里捏着继承来的钱,总得买点什么呀。”
“哈!波托斯!”在场的一个人嚷起来,“别想叫我们相信这条肩带是令尊大人慷慨留给你的。它肯定是那个蒙面纱的贵夫人送给你的。就是有个星期天我在圣奥诺雷门碰见和你在一起的那一个。”
“不,”名叫波托斯的火枪手答道,“我以绅士的名誉担保,这条肩带是我自己买的,而且用的是我自己的钱。”
“是啊,”另一个火枪手说,“就像我买这个新荷包一样,用的是我的情妇放在我的旧荷包里的钱。”
“我可没说假话,”波托斯说,“证据嘛,我买这条肩带花了十二比斯托尔。”
疑问仍未消除,却引起了加倍的赞赏。
“不是吗,阿拉米斯?”波托斯转向另一个火枪手问道。
叫做阿拉米斯的那个火枪手,与问话的这个火枪手适成鲜明的对照。阿拉米斯是一个才二十二三岁的年轻人,一张甜甜的脸,显得挺天真,眼睛乌黑,目光温和,白里透红的面颊长满茸毛,酷似秋天的桃子,上唇细细的髭须呈现一条水平的直线,双手似乎不敢垂下,像害怕静脉曲张似的,不时捏一下耳垂,使之总是显得嫩红而透明。他平时说话不多,又总是慢条斯理,见人就打招呼,笑起来不出声,露出一口整齐雪白的牙齿;对于牙齿和对身体的其他部位一样,他十分注意保养。
听见朋友叫到自己的名字,他肯定地点点头。
这点头似乎澄清了有关那条肩带的怀疑。大家继续欣赏,但不再议论。每个人的思路都转得极快,随即转到了另一个话题。
“对夏莱①的侍从所讲的情况,你们有何看法?”另一位火枪手问道。他不是向某个人,而是向大家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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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路易十三的宠臣,在情妇的怂恿下试图谋害黎塞留,被处死。
“他到底讲了什么情况?”波托斯以自负的口气问道。
“他说他在布鲁塞尔看见过那个愿为红衣主教赴汤滔火的罗什福尔,装扮成一名方济各会的修士。正是靠这种乔装打扮,这个该诅咒的罗什福尔,像玩弄傻瓜一样玩弄了赖格。”
“像玩弄真正的傻瓜。”波托斯说道,“不过,这事可靠吗?”
“我是听阿拉米斯讲的。”那个火枪手答道。
“真的?”
“唉!波托斯,这件事您知道得很清楚。”阿拉米斯说道,“我昨天对您本人讲过,不必再谈了。”
“不必再谈了!哼!这只是您个人的意见。”波托斯说道,“不必再谈了!见鬼!您这个断语也下得太快了。怎么!红衣主教居然派人对一位绅士进行暗探活动,指使一个叛徒,强盗,一个该吊死的家伙去偷他的信件,随后在这个叛徒的帮助下,利用那些信件,砍了夏莱的头,其荒谬的借口是夏莱企图谋弑国王,并且企图让王后与国王的大弟成婚!这个冤案的底细谁也不清楚。昨天您把这件事告诉了我们,大家都感到满意。可是今天,大家还为这条消息惊愕不已的时候,您却说不必再提了!”
“那么,大家就继续谈好了,既然你们愿谈。”阿拉米斯耐心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