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罗浮宫,达达尼昂征求朋友们的意见,怎样使用他从四十比斯托尔中分到的那份钱。阿托斯建议他去松球酒家美美地吃一顿;波托斯建议他雇一个跟班;阿拉米斯建议他找一个称心如意的情妇。
酒饭当天就吃了,由跟班伺候着吃。酒饭是阿托斯去订的,跟班则是波托斯帮助找的。这个跟班是庇卡底人,我们这位自命不凡的火枪手,看见他站在杜奈尔桥上往河里吐口水,观看水面漾起的一个个圆圆,便把他雇了来。
波托斯说,这个人当时那样专心致志,证明他善于深思熟虑,沉着冷静,因此不用什么人推荐,就把他领了回来。这个庇卡底人名叫普朗歇,他被雇佣他的绅士的非凡派头迷住了,以为自己找了个好主儿。可是,到了这个主人家里一看,下房已经让一个名叫穆斯克东的伙计占据了,而波托斯对他说,虽然他的寓所相当宽敞,但容不下两个跟班,他得去伺候达达尼昂,他这才多少有些失望。然而,及至看到主人请客的那次晚餐,尤其看到达达尼昂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金币付帐,他又以为自己福星高照了,暗暗感谢上天,让自己跟了这样一个克罗伊斯①。他是个长期混不饱肚子的角色,这次盛筵的残羹剩饭让他饱吃了一顿,所以直到饭后他仍然以为自己交了好运。不过,晚上为主人铺床的时候,普朗歇的幻想破灭了。房子倒是有两间,一间过厅,一间卧室,床却只有一张。普朗歇只好从达达尼昂床上抽出一条毯子,睡在过厅里;达达尼昂呢,从此就少盖一条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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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元前五世纪小亚细亚地区吕底亚国的末代国王,古代巨富之一。
阿托斯也有一个跟班,名叫格里默,是他用一种特殊的方法训练出来,给自己当差的。这位高贵的爵爷生性沉默。这里所说的爵爷当然是阿托斯。五六年来,他与自己的两个伙伴,波托斯和阿拉米斯,亲密无间地生活在一起。在这两个伙伴的记忆中,他们倒是经常见他露出微笑,但从来没有听见他笑出声。他说话言简意赅,说自己想说的,从来不多说一句,不矫饰,不做作,不卖弄,实事求是,绝不添枝加叶。
阿托斯虽然年方三十,仪表堂堂,思想高雅,却谁也没发现他有情妇。他从来不谈女人,不过也不阻止别人当他的面谈;他偶然插两句话,也多是尖酸刻薄,愤世嫉俗。显而易见,这类谈话令他非常反感。他矜持孤僻,沉默寡言,显得像个老头儿;这些多年的习惯他不愿抛弃,便把格里默训练得能根据他简单的手势或嘴唇简单的动作行事。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对格里默说话的。
格里默对主人的品格深深热爱,对主人的天才极为敬佩,但在他面前总是诚惶诚恐。有时,他自以为完全领会了主人的意图,雷厉风行去执行主人的命令,所做的却与主人的意旨背道而驰。每每遇到这种情形,阿托斯耸耸肩膀,并不动怒,只是揍格里默一顿,也只有在这样的时候,他一天才说几句话。
波托斯呢,正如我们所看见的那样,性格与阿托斯完全相反。他不仅话多,而且爱大声嚷嚷,至于别人听不听,则全然不在乎——这里得为他说句公道话:他说话是图痛快,是图听见自己说话那份痛快。他无事不谈,只有学问除外。对于这一点,他自己解释说,那是因为他从小就对有学问的人,抱有根深蒂固的厌恶。他不像阿托斯那样气宇轩昂,也感到自己气质上不如阿托斯,所以在他们交往之初,他对这个气度不凡的人,往往表现得不公正,因而极力想超过他,办法就是追求服饰的华丽。可是,阿托斯虽然穿着普普通通的火枪手外套,但只要他一昂首迈步,便立刻显出独领风骚的派头,使穿着讲究的波托斯,显得相形见绌了。波托斯为了自我安慰,就常常在特雷维尔先生的候见室里和罗浮宫卫队里,吹嘘自己如何大走桃花运,说他从黄袍贵族变成佩剑贵族之后,情妇也就由村妇换成了男爵夫人,而眼下呢,确确实实有一位外国王妃对他恩爱有加呢。这类事情,阿托斯向来闭口不谈。
常言道:“有其主必有其仆。”现在且按下阿托斯的跟班格里默不表,而来谈谈波托斯的跟班穆斯克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