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达尔文开始问:大自然是否也有同样的机转?大自然是否也可能选择哪些物种可以存活?而这种选择淘汰的过程在历经很长的时间之后是否可能形成新的植物或动物品种?”
“我猜答案是肯定的。”
“这时达尔文仍然无法确知这种‘天择’的过程是如何发生的。
但在一八三八年十月,也就是他乘猎犬号返航整整两午后,他偶然读到了一本由一位人口研究专家马尔萨斯(ThomasMalthus)所写的一本小书,书名叫《人口论》。马尔萨斯撰写此书的灵感是得自那位发明避雷针等东西的美国人富兰克林。富兰克林曾经指出,如果没有受到大自然的限制,一种植物或动物将会遍布全球。但是由于世上有许多物种,因此这些物种会彼此制衡。”
“这点我可以了解。”
“马尔萨斯将这个观念加以发展,并应用于全球人口上。他相信人类的生殖力很强,因此世界上出生的儿童人数永远多过能够存活的人数。他认为既然粮食的生产永远无法赶得上人口的增加,因此有一大部分人口注定要在求生存的竞争中落败。那些能够存活、长大并延续种族生命的人一定是那些在生存竞争中表现最好的人。”
“听起来很有道理。”
“这正是达尔文一直在寻找的普遍性机转。他以此来解释进化发生的过程:进化是生存竞争中自然淘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那些最能够适应环境的人就存活下来,继续繁衍种族。这是他在《物种起源论》一书中所提的第二个理论。他在书中写道:在所有动物中,大象是生育速度最慢的一种。但如果所有的幼象都得以存活,则在七百五十年之后,一对大象将可有一千九百万个后代。”
“那么一只可以产下几千个卵的鳕鱼就更不用说了。”
“达尔文进一步指出,生存竞争在那些彼此最为相似的物种之间往往也最激烈,因为它们必须争夺同样一些食物。在这种情况下,纵使只比别人多占一点点优势——也就是说与别人有一点点差异——也会使情况大不相同。生存竞争愈激烈,进化到新物种的速度也愈快,到最后只剩下最能适应环境的品种可以生存下来,其他的则会灭绝。”
“那么食物愈少,生育数量愈多的种类进化的速度也就愈快哼?”
“没错。可是这不只是食物多寡的问题而已。如何避免被其他动物吃掉也是很重要的。举例来说,动物有没有保护色、是否能跑得很快、是否能辨识有敌意的动物或(在最糟的情况下)是否能闻出驱虫剂的味道,都可能攸关它是否能生存。如果能分泌一种毒液杀死敌人也很有用。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仙人掌都有毒的原因。由于沙漠中几乎没有其他植物生长,因此仙人掌特别容易受到那些草食类动物的伤害。”
“所以它们多半也都有刺。”
“除此之外,生物繁衍能力的强弱显然也是很重要的。达尔文非常仔细地研究了植物巧妙的传粉方式。植物借着色彩美丽的花朵和迷人的香味来吸引昆虫为它传粉。鸟儿唱出美妙的歌声也是为了同样的目的。一只安静、忧郁、对母牛没有兴趣的公牛对于传宗接代可是一点用处也没有,因为这样的公牛会立刻绝种。公牛生命中唯一的目的,就是长到发育成熟后与母牛交配以繁衍种族。这就像是一场接力赛一样。那些因为某种原因不能将它们的基因传给下一代的动物会不断被淘汰,整个种族也就因此愈来愈进步。而那些存活下来的品种所不断累积井保存的最重要特征之一就是抵抗疾病的能力。”
“所以一切的物种都愈来愈进步哼?”
“这种不断淘汰的结果就是那些最能够适应某种环境或某种生态体系的品种就能够在那个环境中长期繁衍种族。可是在这个环境中占优势的特征不见得能在另一个环境中占到便宜。例如,对某些加拉帕哥斯群岛上的雀儿来说,飞翔能力很重要。可是在一个必须从土里挖出食物而且没有敌人的地方,会不会飞就不重要了。
千百年来之所以有这么多不同的动物品种出现,就是因为自然环境中有这么多种不同的情况。”
“可是即使这样,人类还是只有一种呀!”
“这是因为人有一种独特的能力可以适应生活中不同的情况。
达尔文最感到惊讶的事情之一就是提耶拉德傅耶哥(TierradelFuego)的印第安人居然可以在当地如此恶劣的气候下生活。可是这并不表示所有的人类都是一样的。那些住在赤道附近的人皮肤的颜色就要比住在北方的人要黑,因为黑皮肤可以使他们免于受到日照的伤害。白种人如果长期暴露在阳光下比较容易得皮肤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