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尽然。这不仅仅是揣测,而是唯一合乎实情的假设。咱们且看一看这些假设和后来的事实如何地吻合吧。舒尔托少校携带宝物回国后,曾安居了几年,可是有一天接到了印度寄来的一封信,就使他惊骇失措,这又是为了什么呢?”
“信上说:被他欺骗的囚犯们已经刑满出狱了。”
“与其说是刑满出狱,不如说是越狱逃出比较合理,因为舒尔托少校知道他们的刑期。如果是刑满出狱,他就不会惊慌失措了。他那时采取了什么措施呢?他对装木腿的人格外戒备。装木腿的是一个白种人,因为他曾开枪误伤了一个装木腿的英国商人。在图上只有一个白种人的名字,其余的全是印度人或回教徒的姓名,所以咱们就可以知道这个装木腿的人就是琼诺赞斯茂了。你看这些理论是否有些主观?”
“不然,很清楚,而且扼要。”
“好吧,现在咱们设身处地地站在琼诺赞斯茂的立场上来分析一下事实吧。他回到英国有两个目的:一个是为了获得他应得的一份宝物,一个是向欺骗了他的人报仇。他找到了舒尔托的住处,还极有可能买通了他家里的一个人。有一个叫拉尔拉奥的仆人,咱们没有见过,博恩斯通太太说他的起行恶劣。斯茂没有找到藏宝物的地方,因为除了少校自己和一个已死的忠实仆人以外,别人都不知道。这一天,斯茂忽然听说少校病危,他恐怕藏宝的秘密将要和少校的尸体一同埋入黄土,所以盛怒之下,他冒着被守卫抓住的危险,跑到垂死的人的窗前。又因为少校的两个儿子正在床前,所以没有能够进入屋里。他对死者怀恨在心,当天晚上又重新进入屋里,翻动文件,希望得到藏宝的线索。在失望之下,留了一张写着四个签名的纸条作为表记。在他预作计划的时候,无疑是准备把少校杀死后在尸旁留一个同样的表记,表示这并不是一件普通的谋杀,而是为了正义替同伴们报仇。象这样希破古怪的办法是常见的,有时还可以指明凶犯的一些情况。这些你全都领会了吗?”
“全很清楚。”
“可是琼诺赞斯茂还能怎么办呢?他只能暗地留心别人搜寻宝物的行动。可能他有时离开英国,有时回来探听消息。当屋顶室和宝物被发现的时候,马上就有人报告给他。这更加证明,他有内线是毫无疑问的了。琼诺赞装着木腿,要想爬上巴索洛谬舒尔托家的高楼是绝对不可能的,所以他带了一个古怪的同谋,让他先爬上楼去。不意他的光脚踏了木馏油,因此才弄来了个透比,并使一个脚筋受伤的半俸军官不得不跛着走了六英里路。”
“那么说,杀人的凶犯是那个同谋,而不是斯茂了。”
“是的。从斯茂在屋内顿足的情形来判断,琼诺赞还是很反对这样干的。他和巴索洛谬舒尔托并没有仇恨,至多把他的嘴塞上再捆起来就够了。杀人须要抵命,他决不肯以身试法的。没想到他的同谋一时蛮性发作,竟用毒刺杀人。他已无法挽回,因此琼诺赞斯茂留下纸条,盗了宝物,便和同谋一同逃走了。这就是我所能推想出来的一些情况。至于他的相貌,当然从他在破热的安达曼岛拘押了多年,可以知道他必然是中年而皮肤很黑的了。他的高矮从他步子的长短可以计算出来。他的脸上多须,这是塞笛厄斯舒尔托从窗内亲自见过的。此外大概没有什么遗漏的了。”
“那么,那个同谋呢?”
“啊!这个也没有多大神秘,不久你就会知道了。这早晨的空气真新鲜呀!你看那朵红云,就象一只红鹤的羽毛一样美丽,红日已越过伦敦的云层。被日光所照的人,何止万千,可是象咱们两个负着这样破怪使命的人,恐怕是绝无仅有的了。在大自然里,咱们的一点儿雄心,显得多么渺小!你读约翰保罗的著作有心得吗?”
“多少领会些,我先读了卡莱尔①的著作,回过来才研究他的作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