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主义 17世纪兴起于法国,后流行于欧洲各地,前后持续二百年之久。在欧洲,自文艺复兴以来就有仿古风气。古典主义之所以被称为古典主义,是因为它提出在文艺理论和创作实践上严格地以古希腊罗马文学为范本。
作为文艺思潮的古典主义,是 17世纪法国君主制度的产物。16世纪末,法国结束了 30多年的胡格诺战争,封建贵族势力大大削弱,资产阶级势力日渐发展,但又没有强大到足以单独执政的程度。波旁王朝的亨利四世重建了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政府,路易十三和路易十四为强化工权,采取了拉拢资产阶级的政策,政治上给予部分权力,经济上实行重商主义。这样,王权实际上保护和促进了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进一步发展。政治上的统一,要求文学艺术也遵循统一的规范。诗人马来伯最先提出诗歌要为王权服务,语言应纯净、明晰,要有严整的格律。他的学生伏日拉、沙普兰、巴尔扎克都积极推行这一主张。专制王朝则设立奖金,给予年俸,诱使作家为王权服务。1635年黎希留选拔 40名“不朽者”成立“法兰西学上院”,专门研究文化艺术问题,制定文学和语言方面的法规。在黎希留和法兰西学士院的倡导下,古典主义文学很快发展起来。
古典主义者大力倡导向古代学习,他们惯于从古希腊罗马的文学和历史题材中选取创作材料,借古人塑造自己的理想人物,还把古代文学作品所体现的创作原则奉为任何时代都必须遵循的金科玉律。但他们对古希腊、罗马文学的理解又往往建立在曲解的基础之上。说到底,他们是按照自己的需要来理解古人。在哲学上,古典主义深受笛卡儿唯理主义的影响。法国文学理论家布瓦洛 1674年发展的《诗的艺术》被称为古典主义文学的法典。该书以笛卡儿的唯理主义为指导,规定“理性”是文学创作的基本原则。美由理性产生,美和真统一,统一于理性,理性是普遍的、永恒的,因而美也是普遍的、永恒的。
古典主义文学创作的主要成就在戏剧,又不止于戏剧,对诗歌、小说也有影响。前期主要代表人物有高乃依(1606—1684),代表作有《熙德》、《贺拉斯》、《西拿》等。后期代表人物有拉辛(1639—1699),其主要作品有《昂朵马格》、《费德尔》;莫里哀(1622—1673),作有《伪君子》、《唐璜》、《悭吝人》等。
维护王权是古典主义文学内容方面的显著特点。古典主义作家要求作品自觉地服务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君主政体,以歌颂贤明的君主和王室权威为己任。古典主义悲剧的中心主题就是个人情感与王室利益的冲突。戏剧的结局一般是个人情感屈从专制国家的整体利益。例如《熙德》的主人公唐罗狄克和施曼娜分别是重臣唐杰葛的儿子和伯爵唐高迈斯的女儿。两人相爱。唐杰葛被任命为太师,唐高迈斯出于忌妒打了他一记耳光。唐杰葛气愤不过,要儿子为自己报仇,唐罗狄克面临要爱情还是要家庭荣誉的选择。他选择了后者,在一次决斗中杀死了唐高迈斯,女友随之也就离他而去。罗狄克痛不欲生。此时摩尔人突然入侵卡斯提尔。大敌当前,他压抑下个人的痛苦,率众出击,拯救了国家,成为英雄。国王感激他的忠诚,从中斡旋,唐罗狄克和施曼娜终于言归于好,结为夫妻。该剧宣扬了国家利益至上的观点,同时对国王的“贤明”和富于人情味也不乏赞美之意。
宣扬公民义务,鼓吹克制个人性欲,崇尚理性原则也是古典主义作品内容的重要特色之一。布瓦洛称诗人“首先必须爱理性,愿你的一切文章只凭理性获得价值和光芒。”在拉辛的悲剧《昂朵马格》中,情欲是造成卑吕斯、爱妙娜、奥赖斯特相互残杀的祸根。作品通过他们屈从于情欲而害人最终也害己的结局,谴责了丧失理智不负责任的行动,从而也宣扬了以社稷安稳为重的公民责任。
古典主义作品普遍追求形式的完美,特别在戏剧方面,要求严格恪守“三一律”,所谓“三一律”,就是一个剧只能有一个情节,剧情只能发生在同一地点,时间不得超过一昼夜。古典主义声称三一律是亚里士多德的规定,其实亚里士多德只提到情节必须统一,对时间和地点未加以严格限定。刻板的三一律实际上束缚了作家创造性的发挥。但当时带有官方色彩的信条,无人敢违反。高乃依的《熙德》稍稍突破了三一律,迅即受到法兰西院士的猛烈抨击,竟至辍笔四五年。
古典主义作家共同的倾向是崇古,拥戴王权,但背后的动机又并非完全一致。些作家是从统一民族和发展资本主义的立场出发,如高乃依和莫里哀,所以他们的作品对贵族、教会的腐朽反动多有揭露,艺术形式上对古典主义的法规也有突破。另一些作家是有贵族倾向,如夏泼兰、斯居德里,他们的作品对贵族和宫廷生活多有歌颂,也更拘泥于古典主义的清规戒律。17世纪80年代法国文坛出现的“古今之争”,实际上是这两种倾向斗争的继续。
17世纪后期,古典主义思潮逐渐蔓延到英、德、俄各国。在英国,首倡者是德莱顿,其后蒲伯又有进一步发展。德国的代表人物有高特舍特,俄国有苏罗马科夫、赫拉斯科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