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宋朝有个民族英雄岳飞,这是妇孺皆知的。岳飞的故事代代相传,激扬、鼓励一代又一代的人们,而其中颇为流传的一出,就是“岳母刺字”。传统农耕社会宣扬“在人为忠义”,“求忠臣于孝子之门”。“岳母刺字“成为社会各阶层伦理道德一大模式,大概是寓忠孝于一炉,写清了贤母孝子忠臣,所以常见于故事的多元移植,改编为戏剧、电影等形象图式,或者再现于绘画、广告。它的伦理价值早已溶合、超越政治价值和文学价值,成为中国历史社会化、现实化最为走红的题材之一。
可是,有关“岳母刺字”的记载,不见于宋人笔记野史,此中亦包括他的曾孙岳珂《金陀萃编》等书;仅“刺字”之说,见于元人所编《宋史》本传:“初命何铸鞫之,飞裂裳,以背示铸,有‘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它没有点明此四个深入肤理的字出自岳母的杰作。
我们现在所见“岳母刺字”的本本,乃是清乾隆年间杭州人钱彩评书《精忠说岳》。该书第二十二回《结义盟王佐假名,刺精忠岳母训子》,内容以岳飞不受杨么使者王佐之聘,其母恐怕日后“又有那些不肖之徒前来勾引,倘我儿一时失志,做出些不忠之事,岂不把半世芳名丧于一旦?故我今日祝告天地祖宗,要在你背上刺下‘精忠报国’四字。”就小说所写,这四个字,是先在岳飞背上正脊之中用毛笔写上,然后用绣花针刺就,刺完,将醋墨涂上,便永不褪色了。对此,清人《倒精忠》传奇亦宗其说,当源于此。但是岳母姚氏,系一农村妇女,缺乏文化甚至没有文化s,关于她的事迹,仅见于《百氏昭忠录》所称:“王天性至孝,自北境纷扰,母命以从戎报国,辄不忍离,趣之不得已,乃留妻养母。”在岳飞任大将后,姚氏托人捎带口信,“为我语五郎勉事圣天子,无以老媪为念也。”看来,她只能言传;岳母刺字的不可能,还在于纹身刺绣乃是一门特技,自有操作程序,绝非一蹴而就的。在此业见红的两宋时代,他是名列于三百六十行之列的。岳母也难能有这门工艺。
所以尽管“岳母刺字”流传于世,但严肃的岳飞研究学者,如邓广铭、王曾瑜、龚延明,在他们各自所写的“岳飞传”里,对此绝妙素材是抛弃的,宁缺不滥,不从俗说。
岳飞故事是明朝中叶走俏的,就像《满江红》、《送紫岩张先生北伐》等发现那样,岳飞“刺字”始见有具体的刺字者。如果说成化年间创作的《精忠记》(即《岳飞破虏东窗记》)传奇,还是只提及岳飞背脊有“赤心报国”字样,那么在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熊大木《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即《武穆精忠传》)就提及岳飞见汤阴家乡多有人众因生活所迫,聚啸山林,为自勉勉人,乃出钱请工匠在背上深刺“尽忠报国”四字。熊大木所本,多有据《宋史》本传处,故作者自称,“以王本传行状之实迹,按《通鉴纲目》而取义,至于小说与本传互有同异者,两存之以备参考”。此处虽仍系推测,是模糊文字,但正说明非岳母刺字也。
根据熊大木所写,可见在嘉靖年间还未见有为岳飞刺字者。
现所见的为岳飞背脊刺字的,是明朝末年杭州李梅草创、冯梦龙改定的《精忠旗》传奇。此剧据冯梦龙说:“旧有《精忠记》,俚而失实,识者恨之;从正史本传,参以汤阴庙记事实,编成新剧,名曰《精忠旗》。”“史言飞背有精忠报国四大字,此剧云飞令张宪所涅。”如若是“精忠报国”所刺时间要到岳飞成为统兵大将时候了。但它仍是小说家言,不足为凭的。史书上岳飞背脊刺的是“尽忠报国”。但到了小说、戏剧,就被改作“精忠报国”,而且也有了母亲或部将张宪的刺字者,显然那是纯属形象思维的塑造,因而其历史价值为伦理价值替代而人为淡化了。所以岳飞背脊的刺字,已经很难考证出是谁手刺的。这也许是一个千古难解的不大不小的谜团。
(盛巽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