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威胁针对着农作物本身——只要土壤中有杀虫剂的污染存在,这种威胁就始终存在。一些杀虫剂对像豆子、小麦、大麦、裸麦这些敏感的植物会产生影响,妨碍其根系发育,并抑制种子发芽。华盛顿和爱德华的酒花栽培者们的经验就是一例。在1955年春天,许多酒花栽培者承担了一个大规模计划去控制草莓根部的象鼻虫,这些象鼻虫的幼虫在草莓根部已经变得特别多。在农业专家及杀虫剂制造商的建议下,他们选择了七氯作为控制的药剂。在使用七氯后的一年期间,在用过药的园地里的葡萄树都枯萎了,并死掉了。在没有用七氯处理过的田地里没有发生什么意外,作物受损害的界限就在用药和未用药的田地交界的地方。于是花了很多钱又在山坡上重新种上了作物,但在第二年发现新长出的根仍然死了,四年以后的土壤中依然保留有七氯,而科学家无法预测土壤的毒阵到底将持续多长时间,也提不出任何方法去改善这种状况。直迟至1959年3月联邦农业局才发现它自己在这个土壤处理问题上宣布七氯可对酿酒植畅施用的错误立场,并为时已晚地收回了这一表态。而与此同时,酒花的栽培者们则只好寻求在这场官司中能得到些什么赔偿。
杀虫剂在继续使用着,确实顽固的残毒继续在土壤中积累起来,这一点几乎是无疑的:我们正在向着烦恼前进。这是1960年在恩尔卡思大学集会的一群专家在讨论土壤生态学时的一致意见。这些专家总结了使用像化学药物和放射性“如此有效的、但却为人了解甚少的工具”时所带来的危害:“在人类方面所采取的一些不当处置可能引起土壤生产力毁灭的结果,而节肢动物却能安然无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