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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段:大学  学科:文学  发布:2022-05-07  ★★★收藏章节〗〖手机版

所以我们就可以顺这个逻辑往下去推演,如果说秦可卿是养生堂抱来的野婴,她的娘家,她的养父是一个宦囊羞涩的小官吏,她居然只因为她的养父跟贾家有一点瓜葛,就嫁到了贾家,嫁到了宁国府,而且嫁到了三世单传的宁国府的贾蓉的身边,成为了从贾母往下算,一个重孙媳妇。如果真是这么回事,我们可以推测,贾母第一,很可能反对这门亲事,说,怎么可以这么娶媳妇呢?你宁国府本身跟荣国府还不一样,我们前几讲已经点明了,你都三世单传了,你贾蓉娶媳妇非常要紧,不仅是贾蓉个人的事,是宁国府的事,也是宁、荣两府共同的事,怎么能这么娶媳妇呢?当然也可能,由于贾母一想,毕竟宁国府跟荣国府还是有点区别,宁国府人家偏要娶这么个媳妇,我也不好深管,我就忍了吧。如果说贾母她持这样一个态度,她看待秦可卿,她应该怎么想呢?她可能就会像对待那个小道士一样,可怜见的,你看,父母是谁她都不知道,娘家又那么样地贫寒,嫁过来了以后,一看表现也还不错,于是她就可能嘱咐上下人等,说你们要好好对待她,别委屈了她,类似于对待小道士这种态度,应该是出现在我们眼前。

可是我们一看《红楼梦》的描写呢,不对了,不是这么写的。秦可卿是第五回正式出场,她一出场就气象万千。第五回写一个什么故事呢?宁国府梅花盛开,所以尤氏兴致就很高,觉得是一个向亲戚,特别是向老祖宗献媚取宠的一个好机会,就邀请贾母,邀请王夫人、王熙凤她们到宁国府来赏梅花,她们就都来了。贾宝玉照例要凑热闹,贾宝玉跟着来了。贾宝玉虽然一方面他确实是反对仕途经济,具有某种叛逆性,他说,那些个读书,参加科举,谋求官职的人是国贼禄蠹。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贵族公子。他很慵懒,赏完梅花,吃完午饭,他要睡午觉,他不是一般地瞎凑合睡,他要好好地睡一觉。这个时候,书里就有一个很惊人的描写,就是秦可卿去安排他的午睡。

大家静下心来想一想,你读书要动脑筋,在那样一个封建社会里面,一个封建大家庭里面,贾宝玉这样一个身份的人要午睡,应该谁来安排呢?最妥当应该是贾珍来安排,他堂兄来安排,他们同辈,又都是男性;那么贾珍不在,谁出面安排?应该嫂子来安排,尤氏来安排,对不对?尤氏也没来安排。谁来安排呢?秦可卿来安排!你搞清辈分没有啊?贾宝玉辈分比秦可卿高,他是秦可卿的叔叔,秦可卿她是贾宝玉的侄儿媳妇,她辈分低。但是秦可卿通过书里描写,她年龄已经很大了,估计有二十岁上下,比宝玉大很多。那么一个年龄很大的侄儿媳妇去安排一个年龄小的叔叔午睡,你动点脑筋就觉得不合理,不妥当,别人眼里怎么看她呢?

别人怎么看,咱们不管,咱们看看书里怎么写贾母的眼光。书里怎么写的呢?我们把书先拿手摁上。我们想一想,我读过好几遍《红楼梦》了,我现在从头来重新读第五回,贾母会想,可怜见的,家里没人,难为她了,不是的——“贾母素知秦氏是个极妥当的人”,她不是一次妥当,两次妥当,素来就妥当!她忽然走出来带宝玉去午睡,极妥当。这是贾母的眼光。贾母她认为,秦可卿“生得袅娜纤巧,行事又温柔和平”,一是形容她的相貌、身段,一个是形容性格、气质都很不错,这倒也罢了。然后曹雪芹通过叙述语言,就替贾母做出了一个不可争议的判断。这个判断词是这样的,说,秦可卿“乃重孙媳中第一个得意之人”!第二都不是,并列都没有,稳占第一份。你不觉得奇怪吗?如果第八回那段文字不是我说的打的补丁,真是那么回事,她怎么会是得意的一个对象呢?让老祖宗觉得很得意,而且“第一得意”。

我看,有听众在下面微笑,说,哎呀,《红楼梦》古本很多,文字有区别,有的这么写,有那么写,是不是你选择这一本这一句写错了呀?怪了!现在我们所能看到的《红楼梦》的古本有很多种,这些古本当中的很多文句都不一样,但是偏偏这一句都一样。可见是曹雪芹的原笔原意。贾母就是认为秦可卿“乃重孙媳中第一个得意之人”。在一个封建大家庭,以贾母这样的身份,来对她的儿媳妇、孙媳妇、重孙媳妇做出判断,她认为妥当,她认为得意的第一要素应该是什么,就是血统,就是门当户对,就是家庭背景好。你看,这不是和第八回末尾打了一个补丁,满拧了吗?而且再仔细推敲,这话就太怪了,在故事开始到这个阶段的时候,整个宁府和荣府两府只有一个重孙娶了媳妇,就是贾蓉娶了个秦可卿,本来是没有可对比的,是不是?可是贾母就等于有一个预言,就是你以后贾琏你也生了一个儿子,也娶了一个媳妇,我现在都不动脑筋,肯定比不了秦可卿;就是你贾宝玉今后你也有一个儿子,也娶媳妇,或者贾环也有儿子,也娶媳妇,都比不了秦可卿。当然,这些人都还没有生儿子。但是,贾母眼前她也有了一个重孙子就是贾兰,“草”字头,跟贾蓉是一辈的嘛,贾兰当时比较小,也不是很小,贾母只要身体健康,她老去祈福,她原来有福气的话,她是能眼看着贾兰娶媳妇的,你怎么就能够事先就断定,贾兰不管娶什么媳妇,秦可卿都永远是第一得意之人呢?怎么秦可卿就那么不可超越呢?这值不值得我们思索呢?我觉得,很值得我们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