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意思,可用的表达方式(用什么词语,组成什么句式)不只一种,比如甲、乙、丙、丁等。几种之中可能有高下之别,动笔时所选择未必就是那个最好的。改,有可能把不好的换为好的,或较好的换为更好的。
(2)动笔时,笔所随的思路有不很清晰的可能,因而表现在纸面上,就会在立意、条理、措辞等方面出现问题。解铃还得系铃人,所以补救之道只能是,过些时候,等思路清晰的时候清理一过,合的留,不合的改。
(3)即使文章出于清晰的思路,过些时候再看,对于其中的某一点或某几点,也会想得比较周密或更加周密,粗中求细,也要改。
(4)所谓过些时候,间隔可以相当长,这其间,我们会经历很多事,读很多作品,尤其读的作品里会讲到同类的内容,这我们就会受到启发。再看原来的文章,本来以为天衣无缝的有了缺漏甚至错误,至少是本来觉得这样说合适的,现在看来不如那样说更妥当,总之,会发现一些问题,所以也得改。
(5)更是常情,人,只要不安于总是吃老本,就会逐渐提高。高了,看旧作就必致发见不足之处,所以也不能不改。
改,有各种情况。以下由小到大,由粗到精,谈一些主要的,也只能算作举例。
(1)规格方面的不妥和错误。这方面的问题,上一节刚说过,不重复。
(2)明显的缺失。如落字、错字、别字之类,生造词语之类,造句错误(即不通)之类。
(3)标点的不妥和错误。这方面的情况很复杂,只能举一点点例:严重的,如复句的两个分句间用了句号;斥责的句子(这哪里是开会!)和叙述的句子(我不知道他来不来。)用了问号;等等。轻微的,如对称的几部分之间用了分号,最后总括的话之前也用了分号(应该用冒号);引文之前有冒号,末尾点了句号,引号后半却用在句号里边(应该在外边);等等。
(4)词语不妥。这概括地说容易,是应该用这个而用了那个。分类说就困难,因为情况千变万化:由轻微的差别(如“推崇”与“羡慕”,“鄙视”与“看不起”,等等)到重大的差别(如“团结”与“勾结”,“兢兢业业”与“苟苟营营”,等等),中间可以插入一大串。幸而道理很浅显,可以不多说。
(5)句法不妥。这指的是句式选用不当,因而表达能力受到影响的那些。情况自然很复杂。例如:意思不很鲜明的换为鲜明的(如“我不觉得有任何不合我的心的地方”→“我完全同意”):为了突出当事人的主动性,换被字句为把字句(如“要考的功课都被我温习完了”→“我把要考的功课都温习完了”);为了情调委婉,换直陈句为疑问句(如“这样做很好”→“这样做不是很好吗?”);为了化板滞为轻快,换长句为短句(如“我对于是上学好还是就业好这样的问题是必须考虑考虑之后才能回答的”→“上学好还是就业好,我要考虑考虑再回答”);等等。
(6)词、语、句的增减。作文有如打仗,要一个战士发挥一个战士的作用,而且要发挥最有效的作用。中国传统的文章风格是求简,要求意备而文省。鲁迅先生也说过将无用的字、句、段删去的话。近些年来,文章的通病是废字废话多,所以所谓“增减”,应该特别重视“减”,就是把凡是删去不影响意思表达的词(尤其虚词)、语、句都删去。当然,少数地方没有说清楚,或者应该说而没有说,也要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