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序码的排列。内容复杂的文章,尤其科学性的,常常要分成大大小小的类,用几套序码标明。如(一)(二)(三)、(1)(2)(3)、(a)(b)(c)等。这要注意两方面的协调:a.大类、小类要分清,如(一)(二)等表大类,(1)(2)等表大类之下的小类,(a)(b)等表小类之下的更小类,等等,不可混淆;b.表一类的序码不可出现异型的,如(1)(2)(3)这一组里不可忽然来个(四)。有的人不很重视这方面的协调,结果就造成混乱。
(4)引文的核对。作文,有时要引用他人(包括古人)的文字,以为一臂之助。昔人在这方面不很拘谨,常常出现大同小异的情况。这不是因为他们缺乏责任心,而常常是因为他们高明,古书差不多都能背,因而行文时不查,如顾亭林和近人王国维就是这样。这种作风,我们现在不应该学。可是有的人偏偏在这方面惯于不拘谨,引他人的文字,马马虎虎,大致一抄,不核对,甚至凭自己的印象,把不是人家的话安在人家头上。这很不好,因为一方面是表示自己马大哈,一方面是表示对人不尊重。
(5)字体。应该写“车”而写成“車”,应该写“楼”而写成“樓”,这是应该用简体而用了繁体;应该写“略”而写成“畧”,应该写“耻”而写成“恥”,这是不应该用异体而用了异体;都是不合规定。同一篇文章多次使用同一个字,这里用合于规定的,那里用不合规定的,也应该算作规格方面的缺点。
(6)用语的统一。同一个意思或同一种关系,可以用这个词语表示,也可以用那个词语表示,这里没有对错问题;但作为使用的人或作者,他就会碰到怎样选定并维持什么表达习惯的问题。如果不注意,灵机一动,随手拈来,这里这样,那里那样,就会使明眼的读者感到作者头脑不清晰,表现在文章里是乱七八糟。这方面的情况几乎多到无限,也只能举一点点例。a.最常见的和最突出的例是“的”、“地”、“得”的分化和不分化。分,不分,都不错,只是不许在同一篇文章里忽而分忽而不分,如“仔细地看”与“耐心的讲解”并存,“做得很对”与“乐的她眼泪都掉下来了”并存,等等。b.表示时间也会出现这类问题,如“公元”与“公历”并存,“阴历”与“农历”并存,“1936年”与“一九七八年”并存,等等。c.在用字方面出现这类问题的机会更多,如“成分”与“成份”并存,“计画”与“计划”并存,“辞章”与“词章”并存,“做工”与“作工”并存,等等。d.称谓也有这类问题,如“老祖母”与“奶奶”并存,“父亲”与“爸爸”甚至“爹”并存,等等。这里需要说明一下,用语统一与表这方式多变是互不相扰的两回事,如“伤心”与“难过”、“我下午来”与“下午我来”之类属于表达方式的变化,当然不在规格混乱之列。
(二)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