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楚地记得在圆圆一岁八个月时,爸爸的同事来串门,圆圆站在叔叔身边给自己讲故事,很投入地读着《丑小鸭》。她用小手指着书上的字,一字字读道:“小鸭孤零零的,无精打采地走到河边……”她一页页地翻着,“读”得基本上一字不差。叔叔见状大为惊奇,以为她识字。我笑说,哪里,她把我给她读的内容都背会了。她当时肯定没有文字的概念,估计她当时并不知道嘴里的念念有词和手指所指有什么关系,只是在机械地模仿妈妈讲故事时的声音和动作。
就这样,我一直以“读”的方式给圆圆讲故事,并注意声情并茂。随着她慢慢长大,我发现以“读”代“讲”丝毫不影响她的理解,还丰富了她的语言词汇。她在说话间总是能找到恰当的词语来表达,很少有小孩子那种想要表达却不知如何说,或者词不达意的困难。
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她开始认识一些字了,这使我确信了“读书”的好处。于是又进一步,从由我指着一个字一个字地读,改成由她指着我来读。她指到哪,我读到哪。逐渐地,圆圆理解了文字的作用,把故事与文字联系到了一起。文字在她的眼睛里一点也不空洞枯燥,文字是有内容的,文字就是故事,是有趣而生动的。
同时,当我们带她到公共场所时,总是不失时机地指给她一些文字看,比如在火车站我给她读“禁止吸烟”,告诉她这里人很多,空气不好,这个牌子告诉大家不要在这里吸烟;逛动物园时一起读指示路牌,然后我们就找到了想要看的动物;进了百货商场,先一起看购物导示牌,顺利地直奔我们要去的楼层。
天长日久,圆圆养成一种习惯,看到字就想读出来。每次我带她乘公共汽车时,她都会一路不停地读着马路两旁看到的店铺名和广告牌,不认识的字就问我,我也总是兴致勃勃地和她一起读那些招牌,读到一些有趣的店名,我们还会一起谈论一下。
没统计过圆圆在什么时候认识了多少字,凭印象,她在五岁以前认识的字都是零零散散的,不会自己看书,总是由我来给她讲。五岁后,在很短的时间内——也许是某个偶然因素促成,比如说她要妈妈给讲故事,而妈妈说没时间,你先自己看吧,于是她开始自己看书了。对书中内容的强烈好奇,使她顾不上文字的生疏,囫囵吞枣看个大概,好奇心得到了满足。我及时夸奖她识了那么多字,会自己看书,再把她不认识的字给她读一读,这个故事就被她吸收了——她从完全个人的阅读中获得了极大的乐趣,自此有点一发不可收的势头,书越读越多,字也越认越多。
圆圆到小学二年级后,阅读能力就相当于中学生的水平。当班里绝大多数同学还在把主要精力用于学习生字的时候,她已开始一本接一本地读长篇小说了。当然她也常常读错别字,以至于我们戏称她为“白字大王”。我提醒她遇到不认识的字就问爸爸妈妈,她因为急于读故事,不影响理解的字一般都不问我们,我们也不在意,随她的便。事实上,读得多了,许多“白字”自然就解决了。